时间:2022-12-05 05:40:5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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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那么,没有收养证明能解除收养关系吗,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网友咨询:本人50岁没有收养证明,怎么解除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
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刘宗伟律师解答:
没有收养证明的,当事人想解除收养关系的话,可以通过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调解或者是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刘宗伟律师解析:
收养证明就是领养证,领养证就是证明领养关系存在的一个证书。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领养证的办理可以表明谁是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所有人办理领养证的时候需要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同时,需要出具所有人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对自己的婚姻情况、子女情况、经济能力等的证明,需要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收养关系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的关系,与基于血缘发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区别。
收养关系也是可以解除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解除,一种是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
协议解除有条件要求:
1.首先,要当事人的同意,养子女未成年时,需要得到养父母的同意,如果已经成年了的,只需要养子女自己同意即可。
2.其次,解除收养关系的需要处理好财产问题和生活问题,当事人协议解除以后,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且需要说明双方解除收养关系的理由。
3.公证人员需要对解除的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会办理公证,解除两者的收养关系,双方的收养关系自收到公证书之日起就宣告解除。
依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也就是诉讼解除,因为双方对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存在争议,通过诉讼程序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处理,人民法院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依法进行判决。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所以,没有收养证明的,当事人想解除收养关系的话,可以通过协议解除,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调解或者是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刘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刘律师每年代理各类专业案件六、七十件。多年来潜心钻研专业技巧技能,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代理经验,善于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