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1:16:46来源:法律常识
在队伍教育整顿中,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把引入律师团队参与诉前调解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减轻群众诉累。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与西双版纳州律协签订协议,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诉前调解室,选拔16名执业律师入驻参与调解。
当案件进入西双版纳中院后,由承办法官挑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交由调解律师召集当事人调解。当事人有意向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当日出具调解书,同时出具生效法律证明,一次性办理退费手续。15日内调解不成功的,迅速进入审判程序进行审判。
自2月中旬律师入驻以来,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调解案件23件,达成调解协议18件,撤回上诉3件。其中9件案件系物业合同纠纷,虽然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但涉及群体广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在双方矛盾未激化前,调解律师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讲解法理,通过电话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了解业主情况,给双方提出建议,通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中院当场出具调解书,及时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更好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此外,调解律师还参与信访化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释法答疑等工作,接待信访人员20余人,接待当事人50余人,进行判后释疑和法律解答,为群众提供更加直接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