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4:23:05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这几年经济发展以及政策改革,城中村改造、农村地区土地集中使用,宅基地纠纷频频出现。而作为宅基地的拥有者—农民,在遇到宅基地纠纷时,多数人都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天小编就告诉你宅基地维权的3个办法!
第一点: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维权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第十八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第十九条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
也就是说,如果的宅基地上面你建了东西,村集体在收回的时候,会补偿你的损失。如果不愿意交出来经过政府批准,可以缴纳相应费用进行使用。
第二十条对收回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解决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办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是农民世世辈辈生产生活的地方,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们变卖、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