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4:32:41来源:法律常识
掌上春城讯有抵工程款的房子能购买吗,会不会有风险?超市购买的液晶电视第一次使用出现内屏碎裂的现象商家不予更换,该怎么办……自3月4日“3·15小掌撑腰团”征集活动启动以来,不少网友在评论区留下了自己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烦心事”,“撑腰团”专业律师也陆续对网友留言做出回复。
网友:我听朋友说他们公司有抵工程款的房子价格优惠,这样的房子能购买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重庆坤源衡泰(昆明)律师事务所 余函耘律师:
一般来说抵款房都具有价格优势,对于抵款房是否有价格优势,买房人要自己亲自去开发商处了解一下,对比一下价格。要把房源的真假搞清楚,确定开发商把房子抵给谁了,一般都是开发商与施工方签协议的形式进行抵款,这种情况下房子还是一手房,可以节省一些税费;要确保房子没有抵押贷款,如果开发商先用房子在银行做了抵押贷款,是无法与买房人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确保买房人与开发商直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不能只是买房人与卖房人签个协议,这是不妥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是有预售证,并且预售证在有效期内。
如果欲购房屋已由债权人与开发商签过合同,要确保该合同可以撤销,并能够更名;要核实房款的支付方式,是全款支付还是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办理贷款的额度是多少?如果房子可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还可以办理按揭贷款,那么这个房源基本是真实的,可以放心付款了。
建议买房人要注意房子在整个项目中的坐落,周边的设施,是否有楼层、采光、朝向等方面的瑕疵,避免入住后给自己带来不良的居住感受;最后如果房子已交房,要落实该房上是否有一些物业、水电等的欠费,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网友提问:之前我在超市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因超市安装需要收取部分安装费,为节省这笔开支我选择自主安装,不料第一次使用就出现了内屏碎裂的现象。我和商家沟通想通过“三包”规定更换新机,工作人员认为是我自行安装不当引起的,属于人为损坏,无法予以更换。该如何怎么做?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冯辉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第六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未约定检验期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检验期限适用质量保证期。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商家)的主要合同义务就是按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您反映新购买电视机第一次使用就出现内屏破损,请确认电视机质保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如在质保期内,您有权以质量问题联系商家为您解决。商家主张系您自行安装导致的损坏,在没有明确依据且您不予认可的情况下,需要商家对此负担举证责任,比如通过你们双方认可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确认等。
如果没有明确人为损坏的免责依据,商家就拒绝承担责任是不合法、不诚信的。协商不能的话,您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护权益。同时提示您:由于对您自行安装电视机的情况不了解,且涉及家电质量及损害等专业问题,不排除经过鉴定等程序确定损害系您的安装或使用导致,商家有不予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可能。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掌上春城联合昆明市普法办、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小掌撑腰团,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在线支招。无论你曾遭遇过什么消费陷阱、有什么维权难的问题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6位“撑腰团”律师将针对你的维权难题给出最佳维权方案。
只要你想说,扫描海报上的二维码在评论区留言就可以啦!也可以关注掌上春城微信公众号(ID:Kmzscc),留言说出你的维权难题~
掌上春城记者:杨梦奇
视频:马海思
责编:张曦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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