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6:23:51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一段时间,姚晨、倪大红领衔,郭京飞、彭昱畅等众多明星参演的电视剧《都挺好》大火,朋友们都看了吗?剧中所提到的词语譬如“原生家庭”“职场危机”等等都非常贴合当下这个时代,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所以一经开播就迅速圈粉。《都挺好》剧组是在苏州取景,剧中的许多苏州元素也是让人眼前一亮~
东方之门
古城区鸟瞰图
在欣赏电视剧的同时呢,作为普法小编的我在看电视剧的时候也发现了其中突出的几点法律问题,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都挺好》剧中的一些法律常识,剧中其实是不对的哦。
姚晨饰演的妹妹明玉因为母亲的重男轻女,从18岁开始起就自食其力。
并和父母达成了协议:断绝父女母女关系,日后不会去管他们的养老问题。
那么~~问题就来咯:如果子女自愿与父母断绝血亲的关系,那么在之后的赡养与财产继承的时候,跟已断绝关系的子女在法律上还会存在关系么?
问:断绝血亲关系以后是否还能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
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父母和子女的身份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关系,这种关系从婴儿出生才产生。按照我国法律来说,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亲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就可以解除了,这种声明是没有一点法律效力的。
其次再说,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最后,根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只有在以下四种情下才导致丧失继承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剧中的自愿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予认定的,因此继承法还是对已断绝关系的子女是有约束力的,已断绝关系的子女还是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的。
问:已断绝亲子是否还要承担赡养义务?
律师解答: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免除。
血亲的关系是基于父母亲与子女间天然的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继父继母跟子女的关系和养父养母跟子女的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从而形成的另外一种法律拟制的身份关系,所以这两种关系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的。
但是亲生父母和子女关系不是通过法律拟制而产生的,所以不能通过父母子女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而解除。
血亲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协议是没有任何一丝法律效力的,即使父母子女双方签订了诸如类似的协议,那也是该尽的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还是要尽的。
问:断绝亲子关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血亲之间如果签下类似这种断绝关系的协议书后,那么这份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在我国法律可没有规定可以断绝父女关系一说,子女在未满18周岁之前,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任何一方断绝关系!
年满18周岁就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了,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家庭成员无任何联系,同时法律对此也没有任何规定。因此,欲通过法律程序断绝亲子关系是不可能的。
读到这里,
想必大家也应该知道了
血亲之间无论以何种形式、何种文书
在法律上是断绝不了双方之间的血缘关系的
因此当父母年华老去时的赡养义务
子女还是要承担的
但是相应的
父母老去之后的财产
子女还是有继承份额的
(另有遗嘱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看过《都挺好》后的感受,大家伙对此有什么看法么?留言下来告诉小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