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6:58:57来源:法律常识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林珏瑶 记者 吕新文
8月31日,内蒙古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众号发布消息,27日,经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李书耀的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7月11日,王永明涉黑案的一位辩护律师袭祥栋在法庭当场举报公诉人李书耀向被告人家属索贿30万,并请求播放录音证据。13日下午,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一名工作人员称,已对前述事件介入调查。
李书耀
7月27日,内蒙古包头青山区纪委监委微信公号通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李书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通报,25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表示坚决拥护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决定,积极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暂停李书耀履行职务,并对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顿。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内蒙古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公众号曾于今年7月6日发布《稀土高新区2019年度“清风干部”名单公示》,李书耀出现在文章中公示的1099名“清风干部”中。
据包头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公众号,李书耀出生于1983年4月,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李书耀先后于2006年7月至2011年1月、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在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任职科员和助理审判员。2012年11月至今,他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于2019年8月开始任职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三级检察官)。
责任编辑:徐笛
校对:徐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