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找债权债务律师,嘉兴市找债权债务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2-05 19:50:22来源:法律常识

概要

(1)南京N2016G82堆块A地块位于京市硝霞区马群街道中花岗片区,地块东坚洞福路、南至花岗路、西临南湾路、北至现状公交场站,项日用地面积约2783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体育场馆用地、商办混合用地,1.0≤容积率≤2.4,建筑密度≤50%,划建装面积约1178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8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体育场馆用地、商业、办公及其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5108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地下停车库,商业及其配套设施。

(2)项目总投资175亿元,将建设中花岗地区配套服务设施,分为三块区域:A区建设体育场馆、运动+商业、办公;B区建设理疗养生、康复为核心的体验式商业、办公;C区建设医院、养老院。

【资格】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交易对象为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则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本次资产处置有关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价格39529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5000万元。

公司简介

企业名称: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仙林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杨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2016-12-06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113MA1N1W4324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养老服务(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园林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建筑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房地产开发项目

1、土地及规划信息

南京N2016G82堆块A地块位于南京市硝霞区马群街道中花岗片区,地块东坚洞福路、南至花岗路、西临南湾路、北至现状公交场站,项日用地面积约2783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体育场馆用地、商办混合用地,1.0≤容积率≤2.4,建筑密度≤50%,划建装面积约1178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8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体育场馆用地、商业、办公及其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5108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地下停车库,商业及其配套设施。

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及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债权

2、项目规划信息

南京颐乐康养社区由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75亿元,将建设中花岗地区配套服务设施,分为三块区域:A区建设体育场馆、运动+商业、办公;B区建设理疗养生、康复为核心的体验式商业、办公;C区建设医院、养老院。

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及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债权

其中,A 地块占地面积 27835.4平米、地上建筑面积 50088.4平米,设体育中心(4 层,配建标准游泳馆、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等)地上建筑面积 15000平米,商业中心(3 层)地上建筑面积 26720平米,办公楼(17 层)地上建筑面积 2508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 40262平米;B 地块占地面积 17781.4平米、地上建筑面积 40331.4平米,其中商业中心(3 层)地上建筑面积 20187平米,办公楼(13 层)地上建筑面积 20144平米、地下建筑面积 29660平米。

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花岗片区,定位为融医疗、养老、购物、餐饮、休闲为一体的区域级服务中心,建成后将大幅提升马群街道中花岗地区生活配套设施。

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及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债权

财务状况

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及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债权

股权结构

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及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债权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为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及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该等转让标的系整体打包转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4,734.04万元。本次嘉兴瑞枡转让所持有对标的企业36%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为0.55万元人民币;嘉兴瑞昶所持有对标的企业29%的股权,股权转让底价为0.45万元人民币,两家转让方分别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合计为65%(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转让底价合计为1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评估价值为38,834.61万元。本次嘉兴瑞枡和嘉兴瑞昶转让各自对标的企业债权的转让底价分别为17,795.92万元和21,732.08万元,合计为39,528万元。

(2)本项目若产生竞价,增值部分按两家转让方各自转让底价(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转让底价之和)比例分配。

(3)本项目存在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明确表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根据标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参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方系整体打包转让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即标的股权)及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即标的债权),其他股东主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一并受让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

(4)标的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如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则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全部实缴出资义务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实缴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诺在法律及标的企业章程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该等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该项义务导致转让方、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遭受损失,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嘉兴瑞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兴瑞枡”)与嘉兴瑞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兴瑞昶”)(合称“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持有未偿本金余额35650万元人民币债权,具体如下:

嘉兴瑞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11月与标的企业签署了2份《借款合同》,约定向标的企业出借资金2880万元及11520万元,于2017年7月与标的企业签署了《借款合同》,约定向标的企业出借资金5200万元;嘉兴瑞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标的企业于2016年11月签署了2份《借款合同》,约定向标的企业出借资金11880万元及2970万元,于2017年4月与标的企业签署了《借款合同》(与前述合同及该等合同的补充协议合称为“标的债权基础文件”),约定向标的企业出借资金12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兴瑞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本金余额为16050万元人民币,应付未付利息金额为7845.249041万元人民币,该户债权转让底价为17795.92万元人民币;嘉兴瑞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本金余额为19600万元人民币,应付未付利息金额为9352.153424万元人民币,该户债权转让底价为21732.08万元人民币。转让方基于标的债权基础文件持有标的企业债权本金余额合计为35650万元(简称“标的债权”),标的债权转让底价合计为39,528万元人民币。标的债权无附属担保措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标的债权未涉及诉讼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采用了成本法对标的债权进行了价值分析,评估结论为:合伙企业对标的企业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股东借款债权的评估价值为38,834.61万元。

项目图片

南京颐乐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及未偿本金余额为35650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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