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1:14:49来源:法律常识
9月17日,福建漳州紫泥镇南书村一老太太在路上被一条大型犬咬住后拖行数米,记者从紫泥镇政府获悉,被咬老人已不幸去世,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老人被恶犬咬伤身亡 恶犬仍然在酒楼养着
监控视频显示,9月17日上午11时30分,一名身穿黄色上衣的女子搀扶着一位穿着红色上衣的老太太,走到一条土路上。她们身后一条黑色的大型犬在尾随一段距离后,从黄衣女子一边绕到老太太身旁后,突然咬住老人,并将其拖拽倒地。黄衣女子赶紧上前试图拉开黑狗,但不管她捶打黑狗还是大声呼喊,黑狗都死死咬住老人不松开,还拖拽了数米。据视频显示,黑狗咬住老人的头颈部,拖咬时间超过2分钟。
视频截图
南书村多位村民告诉记者,他们都听说了村里有一位老人被狗咬死了。“好好的一个人,都70岁了,走在路上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狗咬死了。”村民黄先生说,但目前不知道这条狗是流浪狗还是有人喂养的。18日晚,记者联系上死者的儿子黄先生,他介绍说,母亲今年已经71岁了,在南书村土生土长。黑狗是村里一家酒楼老板养的,平时养在酒楼里,他小姨是酒楼员工,也就是视频中搀扶他母亲的人。黄先生的小姨介绍,她们姐妹俩一开始在酒楼内,黑狗就突然咬了姐姐。她赶紧搀扶着姐姐走出酒楼,但黑狗尾随在后面,刚走到酒楼后面的土路上,姐姐就被黑狗扑到了。
黄先生告诉记者,黑狗平时在酒楼是拴了绳子的,那天不知为什么没有拴绳子,还出来咬人。出事之后,酒楼老板曾委托了一个人到他家看望慰问,但也没说什么。黄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表示会帮忙协调,但至今黄先生也没能和酒楼协商妥当,黑狗也依然在酒楼里养着。“我现在只想给母亲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他说。记者致电紫泥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发生了此事,老人已不幸去世,但狗是否为流浪狗等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死者家属:很气愤狗还活着 未同意十多万元赔偿
9月19日,死者儿子黄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上午,酒楼委托了一人前来和他协商赔偿,表示可以赔偿十几万元,但黄先生并未同意,目前,黄先生已向公安机关申请尸检。黄先生介绍,自己的母亲已经71岁,性格随和,在当地口碑很好,平时种点菜拿去市场售卖。黄先生家住紫泥镇世甲村。地图显示,世甲村到事发的南书村有2公里,黄先生并不知道17日母亲为何会去酒楼,“可能是去卖菜,也可能是去找我小姨。”黄先生说,他母亲的遗体仍停放在殡仪馆。
19日,黄先生已向公安机关提出进行法医鉴定。黄先生告诉记者,19日上午,酒楼方面曾委托了一人前来协商赔偿事宜,对方表示可以赔偿十多万元了结此事,但黄先生并未同意,“赔偿多少暂且不说,那条咬人的狗还养着,都没有被处理掉。”黄先生说,这令他非常气愤,“我一定要给母亲讨一个公道”。
律师:狗主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黄先生母亲所遭遇的惨剧,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肇事犬系酒楼所养,则毫无疑问,不管酒楼是故意放狗出来遛弯还是不小心让狗溜走了,酒楼作为动物饲养人、管理人应对受害人家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肇事狗是被遗弃的,能找到原饲养人、遗弃人、管理人的,由原饲养人、遗弃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原主人,狗狗变成了流浪狗,在狗狗流浪期间,如果有人定时定点投喂,则投喂人也视为狗狗的饲养者,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因受害者已经死亡,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近亲属的精神损失费、抚养费等项目。记者在漳州市政府官网查询发现,漳州市政府2020年4月21日发布了《漳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其中地方性法规的调研项目之一便是《漳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起草单位为漳州市公安局和漳州市城管局。
来源:羊城晚报综合极目新闻、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