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地区继承案件律师怎么找,老人获百万拆迁款好心邻居继承一半

时间:2022-12-06 01:27:5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浙江法制报

孤寡老人去世留下百万拆迁款,邻居继承一半

  作为邻居,他照顾独居老人30年,从青年到两鬓斑白的花甲之年,没有一声怨言。而今,老人生前申请的宅基地面临拆迁,百万拆迁款何去何从?

  6月16日,宁波市江北区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慈城山东村,对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苏老太是单身老人,老徐照顾她几十年了,老人对老徐很是信任,什么事都找他办,把老徐当作自己的儿子来看待。”

  “老徐为苏老太所做的一切,我们都看在眼里!”

  现场,村民们纷纷对老徐的行为给予肯定。

  邻居照顾独居老人30年

  66岁的徐惠明是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的一名普通村民,和苏老太是几十年的邻居。

  苏老太早年丧夫,无儿无女,一个人生活。作为邻居,老徐常常帮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家中只要做了好吃的,也会盛上一碗给老人送去。上世纪90年代初,老徐家修房子,看见老人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已出现部分坍塌,就干脆将苏老太接到自己家一起住。

  2008年,老徐的房子拆迁,他又出钱给苏老太在村里租了房子并经常来看望老人,每逢佳节更是抽出时间陪老人唠家常。时光荏苒,这样的邻里情从未断过。

  这期间,政府组织了一次土地登记,因苏老太的房子早已坍塌,且村里又经过了拆迁重整,种种原因,苏老太变成了无房户。

  年纪越来越大,苏老太从2012年开始逐渐体弱多病,需要专人照顾护理。老徐与村书记商量后,决定将苏老太送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养老院的费用是每月2000元左右,苏老太的养老保险不足以支付,老徐便自掏腰包把费用给补齐了。而且,老徐还经常去看望苏老太,把老人家的生活所需全部安排妥当。

  百万拆迁款何去何从?

  2017年,92岁的苏老太去世,老徐按当地风俗为她操办了后事,又购置了墓地。

  作为村里无房的孤寡老人,苏老太生前获批过40平方米的宅基地用于建房。没想到,今年初,苏老太这个宅基地所在区域面临拆迁,将有上百万元的拆迁款。

  这笔拆迁款该何去何从?

  “老人家在世期间与老徐写过协议,约定苏老太的生前赡养及后事处理全部由老徐负责,所有费用也由老徐承担,老人家名下所有财产在其过世后全部由老徐继承。”村书记洪秋国说。但当时老人名下只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再加上双方法律意识淡薄,老徐也没当回事,这张协议上只交代了相关事宜,并没有签字。

  这处宅基地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按照规定,应归集体所有。但同时法律也有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的遗产。“我们都觉得应该给老徐,毕竟是他一直在照顾老人,而且长达30年。但是因为老徐不是法定继承人,又没有法律文书,无法直接继承。”于是,在洪秋国的建议下,老徐在向有关部门咨询后,决定以山东村为被告向江北区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邻居继承一半

  6月16日上午,江北区法院在山东村开展巡回审判。

  “就算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邻居朋友,也应该相互关心、帮助,特别是对孤寡老人,更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关怀,因此老徐的行为值得鼓励。”在该案承办法官张海娟看来,对长者敬爱、对弱者关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慈城镇“慈孝文化”的重要体现。

  经过现场询问调查,最终法官确认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张海娟表示,“老徐照顾了苏老太30年,时间跨度长,实属不易,应予褒扬,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老徐分得一半遗产。”同时,考虑到村里的老人较多,为进一步弘扬“慈孝文化”,苏老太的一部分遗产由村里保留,逢年过节作为福利分发给村里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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