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律师找3名证人后证人被关,1名律师找3名证人后证人被关多久

时间:2022-12-06 12:56:55来源:法律常识

4月25日,梁明在忙着找工作,“哪怕当保安都行。”背负巨额债务的他,4年前还是黑龙江黑河市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接着数千万元的项目。

2018年,梁明是黑河市宣判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的主犯,团伙成员13人,其中6人是梁明的亲属。涉及非法拘禁罪等6项罪名,梁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包括他儿子梁成龙在内,另12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此后,梁明等人不服判决持续上诉,经历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重审二审,申诉后异地再审。2022年1月26日,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重审,梁明等13人不认定为恶势力,均获判无罪。

从判刑20年到改判无罪,该起案件大逆转,引发外界关注。2022年4月2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该案的多位被告处获悉,已申请国家赔偿的11名被告收到了黑河中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梁明、梁柱兄弟两人因疫情受困外地尚未申请。

该案在异地重审前后,参与该案调查的时任黑河市公安局局长邓福才被双开,时任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邱晓林被免职,时任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局长楚乃龙被免职。4月25日,黑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该案经改判无罪后,检察院对部分案情还在调查,暂未明确认定该案为错案。

黑龙江13名“黑恶势力”改判无罪:证人证词前后不一,附卷光盘遗失

该案庭审现场

讨要工程款 13人涉黑被抓

梁明没有想到,自己去讨要工程款,最后被控成了黑恶势力,并被抓失去自由1264天。

1972年,梁明出生在黑龙江省拜泉县,家中排行老六。15岁时,父亲去世,他17岁开始去工地干力工,25岁开始包一些小活,“我体格好,力气大,逐渐掌握这里面的技术窍门,慢慢有了一些人脉。”

2011年,梁明离开拜泉县,进军离家300公里之外的黑河。2014年,他在黑河成立了自己的建筑公司,一家人也搬到黑河居住。随后,梁明接到了这么多年来最大的项目:承建黑河市北国明珠旧改项目工程(原名“幸福大市场棚户区改造工程”)。

梁明的合作方为鸿鑫公司,工程的总价被认定为7186.5237万元。梁明向鸿鑫公司交纳了100万元保证金,约定开工后一次性返还。

然而,在梁明在同鸿鑫公司的后续合作中,产生多笔借款,因鸿鑫公司多次未按期足额兑付欠款和工程款,双方多次出现争执。2016年12月25日,梁明带领被告人曲东洋到鸿鑫公司金双办公室索要工程款,随后,梁成龙与工程分包商被告人辛洪波、王力平、刘百成、车爱勇、宋超刚等人相继到鸿鑫公司索要工程款。双方在办公室内发生冲突。2016年至2017年,梁明多次通过与鸿鑫公司签订合同、借据确认债权。至2017年11月15日,鸿鑫公司仍欠梁明工程款1141.8773万元,并有借款未足额还清。

“2016年12月25日去要钱,是因为工程封顶了,要给工人发工资。钱没要到,最后我是通过借钱才让大家回家过年。”梁明说,2016年底的讨要工程款、2017年初接受用188个车库抵偿1500万工程款、委托弟妹席志丽起诉鸿鑫公司追偿欠款、堆积在北国明珠二期场地的建材和设备在被搬迁过程中发生冲突,这几件事最终被指控为恶势力团伙“针对鸿鑫公司实施的多起犯罪”行为。

2018年5月7日,梁明、梁成龙、曲东洋、刘百成、车爱勇在黑河市爱辉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8日,辛洪波、王力平被抓;同年6月1日、7月18日,宋超刚、梁淑玲、梁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7月19日、7月20日,魏欣、张伟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同年8月15日,席志丽被抓。

梁柱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自己和梁淑玲不是投案,是被通知去公安局取梁明的银行卡的过程中被抓。梁柱曾在多次庭审中做出该陈述,并称“宁愿被多判刑,也不承认是自首。”

据梁明和梁成龙介绍,这13名被告中,梁成龙是梁明的儿子,五龙公司出纳;魏欣是五龙公司行政;席志丽是梁明的弟妹,帮梁明持有对鸿鑫公司债权;刘百成是铝塑钢门窗公司负责人;梁柱是梁明的哥哥,工地工长;曲东洋是梁明的外甥,五龙公司司机、工地工长;辛洪波钢筋工工长;王力平是防水工程工长;车爱勇电工工长;梁淑玲是梁明的妹妹,五龙公司仓库保管员;张伟是梁明的妹夫,五龙公司仓库保管员;宋超刚是刘百成公司工人。

梁明表示13名被告中宋超刚、辛洪波、王力平、车爱勇这4位工人,他在一审前基本都不熟,“一审坐到被告席上,我才知道宋超刚是谁。更不要说是长期组织这些人进行黑恶犯罪活动了。”被判无罪后,13名被告也从未聚在一起,见面都是去申诉的路上遇到,梁明只能联系上其中9人,“其他4个连电话都没有。”

黑龙江13名“黑恶势力”改判无罪:证人证词前后不一,附卷光盘遗失

该案庭审现场

13人被判刑 申诉被驳回

2018年11月27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被告梁明等13人被分别处以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黑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司法文书中,黑河爱辉区检察院对梁明等13人恶势力团伙指控罪名多达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5项。

2019年7月16日,黑河中院作出判决,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同年12月6日,爱辉区检察院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梁成龙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2020年9月24日,爱辉区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梁明被判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900万元。第二被告人梁成龙被判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魏欣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同时,爱辉区法院重审一审时认为,公诉机关关于本案为恶势力犯罪的指控不当。宣判后,爱辉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理由为“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爱辉区检察院主张爱辉区法院在判决部分罪名时量刑过轻,梁明等四人应该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梁明等13名被告也再次提出上诉。此后的判决中,梁明等均未被再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

2020年12月17日,黑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相比重审一审判决,梁明、梁成龙、魏欣的罪名均多了一项虚假诉讼罪,但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梁明仍是十八年,梁成龙仍是九年八个月,魏欣仍为六年。席志丽犯虚假诉讼罪,刑期由五年改为三年六个月。其余9人罪名及刑期未变。

之后,梁明等13名被告人及其亲属分别向黑河中院和黑龙江高院提出申诉,黑河中院驳回申诉。

证人证词多处前后不一,有附卷光盘遗失

13人重审改判无罪

2021年,该案迎来转折。

2021年8月24日、8月26日,黑龙江高院分别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大庆中院对本案进行再审。2021年9月3日,大庆中院作出裁定,认为本案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定、不充分,裁定,撤销重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并指令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重审。

2021年10月23日,梁明等4人被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取保候审,在此之前本案的另9名被告已分别刑满释放或取保候审。

封面新闻记者查阅该案法律文书发现,办理该案的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在移送该案证据时出现附卷光盘遗失的情况,另有多位证人的证言出现前后不一。该案被告向记者提供的多位证人签字画押的书面申明称,他们在案件调查阶段遭到“威逼利诱”,所做证言与真实情况不符。

黑龙江13名“黑恶势力”改判无罪:证人证词前后不一,附卷光盘遗失

该案被告收到的7本法律文书/受访者供图

然而,此前公开报道显示,黑河市爱辉区法院、检察院、黑河市司法局都对于该案的审理给予了高度重视。2018年10月,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来到爱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了解了梁明等13人涉黑犯罪案件,爱辉区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爱民提出“要从快、从严办理案件”,爱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萍要求“要坚持依法审理,不受人情干扰,保证案件质量。”2019年2月27日该案二审时,黑河市司法局亦派人旁听,这是黑河市司法局首次派人旁听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活动。

黑龙江13名“黑恶势力”改判无罪:证人证词前后不一,附卷光盘遗失

2019年2月27日,黑河市司法局派人旁听律师办理该案二审。图源/黑河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22日,黑河市政府官网消息显示,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局长楚乃龙被免职,此后未宣布新职。司法文书显示楚乃龙曾参与对该案调查。

2021年9月16日,黑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免去时任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邱晓林的职务。

2021年10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显示,黑龙江省黑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福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司法文书显示,邓福才曾参与本案调查。

天眼查数据显示,在本案中对梁明等1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鸿鑫公司,自2017年2月13日以来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封面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鸿鑫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金双、商明达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12月28日,龙凤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龙凤区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

针对原公诉机关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龙凤区检察院认为,该案涉及罪名有的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的是不构成犯罪。13名被告人也均辩解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亦全部做无罪辩护。

2022年1月26日,龙凤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梁明、梁成龙、魏欣、席志丽、刘百成、梁柱、曲东洋、辛洪波、王力平、车爱勇、梁淑玲、张伟、宋超刚无罪,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鸿鑫公司的诉讼请求。

对话当事人:无罪之后,生活艰难重启

封面新闻:近4年时间,给您带来最大的改变是什么?

梁明:从被抓到获判无罪,我们13人中每一个人的人生轨迹都被迫改变。到取保候审,我失去自由的时间最多,从45岁到48岁,1265天,瘦了70斤;辛洪波最短,也有540天。

因为这个事,一辈子都完了。进去时,正是事业的上升期,家里几个兄弟姐妹都跟着我上工地干活。现在,多年积累的工程设备基本都已损坏报废,曾经中标和长期做的工程项目,也都作废或转给他人。我被抓前欠下了2000多万的外债,根本无力偿还。

被法院冻结的财产全部卖掉也不够还债,而且目前也还没给解封,我动不了。鸿鑫公司欠我的钱又很难要回。

封面新闻:您大儿子也受到牵连,家人现在情况怎么样?

梁明:梁成龙他是我的大儿子,被抓时23岁,有一个女友感情很好。取保时27岁,对方等不到他,已和别人结婚。

另外两个儿子,2018年的时候正在读六年级和初中。我被抓并被定为黑恶势力后,妻子带两个儿子转学到哈尔滨就读。原来成绩在班里还算中等,现在基本垫底,老二高中都考不上。

封面新闻:同案的其他几个人出来后生活的怎么样?

梁明:曲东洋,曾经营一家超市,由于没人管,半年就黄了,他前段时间去杜丹江干力工去了;宋超刚被抓期间,丈母娘去世,妻子身体不便,儿女靠救助金交学费;梁柱,出来后身体一直没有恢复,还在修养;车爱勇,原来是林业局的防火队员,现在工作丢了;席志丽还在修养,精神上还没缓过来;刘百成的塑钢门窗厂之前关掉了,现在不知道有没有重新开起来;张伟、梁淑玲夫妇,张伟母亲在他们被抓期间过世,梁淑玲患上了抑郁症。其他几个人我没见过,也联系不上。

封面新闻:未来有什么打算?

梁明:因为疫情,现在还不能回黑河,所以也还没有申请赔偿,未来也不准备回去发展了,计划近期出门去打工,休养了4个多月,现在身体好了一些,送外卖、当保安、干力工,能有收入就行,必须要挣钱养家了。

来源:封面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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