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9:01:12来源:法律常识
第三讲 客观要件之——行为主体
上一讲,我们整理了“两阶层犯罪构成”的笔记内容,对刑法的两阶层犯罪构成认定犯罪的步骤、方法有了详细的理解和把握,对分析具体案件中是否构成犯罪掌握了基本原理。
今天第三讲的内容是“行为主体”,行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要掌握真正身份犯与不真正身份犯;单位犯罪注意把握单位犯罪的成立要件、掌握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处理方法即可。笔记对本节笔记做了详细梳理,更多笔记内容参照本人公众号“不器法考”,欢迎大家关注,助力大家顺利通过法考。
第一节 自然人
概述:在二阶层体系中,作为客观要件的行为主体只要求是一个具有制造法益侵害事实的能力的自然人即可,不讨论自然人的责任能力(年龄和精神智力状况),因为责任能力是可谴责性的条件,与制造违法事实无关。
1. 定罪身份必须在开始犯罪时就具有;如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
2. 定罪身份只针对实行犯(包括间接正犯);不具有身份的人可以是共犯(帮助犯、教唆犯)
1. 常考: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司法工作人员
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司法工作人员
2.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
(1)从事公务:公共管理性+行政职责性(高校老师、公立医院医生双重性)
(2)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第二节 单位犯罪(常考)
1、纯正的单位犯罪,如单位行贿罪
2、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注意:同等对待——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在成立标准、既遂标准上应保持一致
(一)主体条件
1)一般不要求具有法人资格,但私营企业要有法人资格
2)分支机构/内设机构成为单位犯罪主体:a、以自己名义 b、违法所得归该机构所有【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中国领域犯罪适用我国单位犯罪的规定
(二)主观条件
1、体现单位意志(集体决策或职权行为)
2、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犯罪(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一)区分“单位犯罪”与“单位内部成员的个人犯罪”?
1、主观:单位意志VS个人意志
2、客观: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VS特定成员个人利益
(二)区分“单位犯罪”与“单位之外的个人犯罪”?
此时,成立单位犯罪,可以为其他单位或单位成员外的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三)单位与个人的共同犯罪
1、单位犯罪是指单位本身的犯罪,不是各成员的共同犯罪
2、对单位双罚时,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以区分刑事责任大小)
3、甲单位+乙单位;甲单位+丙个人可以构成构成共同犯罪
立法解释:单位实施纯正的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人的自然人犯罪
(一)处罚原则:原则双罚,例外单罚(只罚个人)
(二)单位被撤销或变更:单位被吊销、破产的,对该单位不再追究;单位被合并到新单位,追究原单位。
表格总结如下:
要点 | 单位犯罪 | |
分类 | 纯正的单位犯罪,如单位行贿罪 |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
同等对待: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在成立标准、既遂标准上应保持一致 | ||
成立 | 主体条件: 1)一般不要求具有法人资格,但私营企业要有法人资格 2)分支机构/内设机构成为单位犯罪主体:a、以自己名义 b、违法所得归该机构所有【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中国领域犯罪适用我国单位犯罪的规定 | 主观条件: 1、体现单位意志(集体决策或职权行为) 2、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犯罪(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 | (一)区分“单位犯罪”与“单位内部成员的个人犯罪”? 1、主观:单位意志VS个人意志 2、客观: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VS特定成员个人利益 (二)区分“单位犯罪”与“单位之外的个人犯罪”? 此时,成立单位犯罪,可以为其他单位或单位成员外的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三)单位与个人的共同犯罪 1、单位犯罪是指单位本身的犯罪,不是各成员的共同犯罪 2、对单位双罚时,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以区分刑事责任大小) 3、甲单位+乙单位;甲单位+丙个人可以构成构成共同犯罪 | |
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 | 立法解释:单位实施纯正的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人的自然人犯罪 | |
处罚 | (一)处罚原则:原则双罚,例外单罚(只罚个人) (二)单位被撤销或变更:单位被吊销、破产的,对该单位不再追究;单位被合并到新单位,追究原单位。 |
注意:【揭开单位的面纱】根据司法解释,成立单位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犯罪,或者成立单位后主要活动就是犯罪的,应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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