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0:46:0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受案大厅工作人员接到一名北京律师电话,称想申请某案件的补充卷宗材料阅卷,由于时间紧迫,想在开庭审判前阅取到该案的补充材料。但因疫情来不了临沂,非常时期,工作人员迅速做出反应,添加了律师的微信,通过微信视频,核实了相关证件,并通过微信将用于律师阅卷服务的“智检推送”发送给辩护律师,指导该律师将案件绑定并将其相关证件上传。
经过12309中国检察网系统审查后,该名律师一直收不到工作人员推送的电子卷宗,经多次咨询系统维护人员,发现是系统自身运行不稳定导致律师无法收到电子卷宗材料。为使律师及时顺利阅卷,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及时启动机要通道,多方联系该律师所在地律师事务所、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由于当地疫情防控形势比较紧张,检察院、司法局等行政司法单位人员开展线上居家办公,所有业务暂停线下服务。检察业务工作人员经多方联系,反复协调最终确定,将该律师所在地北京市某区司法局作为该律师收取该案电子卷宗材料的所在地。
卷宗材料到达所在地后,由该律师自行到司法局领取。而后,工作人员将该案补充材料刻录成光盘并到几十公里外的机要局以机要通道的方式及时寄出,最终确保该案电子卷宗光盘安全及时邮寄到辩护律师手中。该律师收到光盘后,对该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敬业精神为之感动的同时,称这是一次令人难忘的有热情、有温情、有质量的线上阅卷。
据了解,这是临沂市检察系统疫情期间办理的首例通过机要通道帮助外地律师阅卷的案件,也是贯彻落实最高检非常时期用机要通道的方式完成的律师异地阅卷案件,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全力配合,既保障了律师的权益,又减少了疫情的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我院将全方位做好律师线上线下阅卷的技术和实务保障工作,为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