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0:14:24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在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陈某某等17名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律师与卞某某就劳务工资的支付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这一涉及三省五县当事人的劳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简要案情】
陈某某等17名农民工分别来自安徽、河南、江苏徐州等地,2020年3月起,为卞某某承包的电网改造工程从事劳务,截止年底,卞某某拖欠劳务工资近20万元。
【诉前调解】
案件起诉至灌云县人民法院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因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省内外的人员均无法入境,诉前调解员主动与灌云县司法局联系,请求为17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灌云县司法局及时选派一名执业律师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卞某某沟通,卞某某一时推脱在外地,一时推脱经济困难,调解员一方面明确指出不给付工人工资的性质和后果,另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设身处地考虑工人拿不到工资的处境和困难,最终卞某某同意来灌云县人民法院协调。调解员通知17名农民工的援助律师同时到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定期一次性支付劳务工资的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
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双方得知通过司法确认可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且无需缴纳诉讼费用,遂共同向灌云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于灌云县人民法院为农民工工资、工伤、医疗、抚恤、抚养、赡养等涉民生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制度,故灌云县人民法院于双方申请司法确认的当日即立案并依法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载明卞某某须如期足额给付工资,否则17名农民工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年以来,灌云县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强化与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和协作,引导并帮助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解纷模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法官说法: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