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2:19:11来源:法律常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4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海口一司机酒后驾车经过人行横道时没有礼让,撞倒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事发时撑伞骑车,事故导致骑车人死亡。5月24日,海口公安交警发布该事故的调查结果,以此警示司机朋友们,经过人行横道记得减速礼让,同时雨天骑车一定要注意安全。
事故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经调查,2022年2月9日6时许,当事人高某强(男,29岁)饮酒后(血检值45.10mg/100ml)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由东往西行驶。当车辆行至某酒店路段的人行横道处,遇到手持雨伞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人行横道通行的周某存。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存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海口公安交警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调取监控视频等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高某强酒后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当事人周某存手持雨伞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这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因此,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认定高某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存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高某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2022年3月已被海口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海口交警温馨提醒: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
来源: 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