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2:52:13来源:法律常识
3月26日上午,市委书记、市长方捷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龙津河地段房屋征收情况的汇报,讨论《兴化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实施细则》等事项。
在听取龙津河地段房屋征收情况的汇报后,会议指出,龙津河地段是蕴含兴化历史文化精华的黄金地段,实施好该地段房屋征收对推进龙津河风貌区改造、加快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经会议研究决定,依法对龙津河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分指挥长单位(昭阳街道)、各职能部门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全力推进征收工作。
一、 征收目的
为保护街区历史风貌、消除安全隐患,对龙津河风貌区基础设施薄弱地块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
依据城市规划,确定本项目征收范围:东至上官河防洪大堤、南至板桥东路北侧(不含杨家大院)、西至文峰路东侧、北至文峰路新建菜场编号2-36、2-37、2-38东南侧范围内的房屋(详见规划红线图)。
经调查统计,该项目被征收人481户(其中:住宅房屋被征收人459户,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22户)。调查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32192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24299平方米,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3365平方米,合法性待认定房屋建筑面积约4528平方米);住宅房“地大于房”院落面积约4158平方米,非住宅土地面积约328平方米,合法性待认定土地面积约605平方米。
来源:龙津河风貌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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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兴化三水园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