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09:07:08来源:法律常识
11月1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获悉,2021年度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已于11月15日开启征缴。这已是上海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第11个年度。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根据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相关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付费通网站、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四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对于当年度应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如何确定,上海市税务局表示,税款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一)凡在2021年之前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21年应缴纳税款为认定通知书中确定的年应纳税额。
(二)凡在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21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
凡是逾期纳税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人均60平方米免税住房面积
史先生向澎湃新闻记者出示了他的房产税缴纳纪录,据介绍,他在2011年购入第一套住房后,2016年4月再次购入面积约100平方米的第二套住房,当年底,他缴纳了14978.75元税款。此后2017年度至2021年度,每年缴纳税款25677.85元。
史先生提供的历年“房产税账单”
根据试点办法,对上海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扣除。即,对上海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上海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将另行制定。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
例1. 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例2. 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260平方米-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例3. 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2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由于该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积达83.33平方米,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积(即11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适用税率暂定为0.6%,符合条件的暂减为0.4%
对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的确定,《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上海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上海市税务局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 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适用表(2021版)》
未缴清税款的住房,将被限制
交易上海税务局表示,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务机关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外,还将根据个人信用征信管理相关办法,将欠税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欠税住房权属转移前应缴清房产税税款,未缴清税款的将被限制交易。
缴费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多种方式。线上如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以及“付费通”网站、“付费通”App、“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公众号。线下渠道除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应税住房所在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个人住房房产税专窗之外,纳税人还可纳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到银行和税务专窗缴税时,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纳税人到税务专窗缴税的,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在银行网点缴税的可使用银行卡或现金。
同时,上海税务局推出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服务功能,税款入库后纳税人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网站、“随申办”App(劳动就业/个税服务)、 “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税务/税务大厅/办税)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查询、保存、打印个人住房房产税电子纳税清单。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可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进行上述操作。
纳税人在缴税时发现系统显示的纳税信息有误,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更正手续。其他征收点不受理信息更正业务。纳税人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如发生家庭原有住房减少、家庭人员增减等情况),涉及应税住房房产税纳税事项调整的,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认定手续,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其他征收点不受理变更认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