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5:27:57来源:法律常识
老板工伤赔偿过低,我可以反悔吗?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律师,您好!
我是重庆市人,男,41岁,汉族。我姓谢。
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工作。2022年6月中旬右手手腕和手受伤,住院治疗十多天,医疗费老板支付的。
工伤认定是公司申报的,已经认定为工伤,前几天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
现在尚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因为老板不肯盖章,老板有意私了解决。
经过多次与老板协商,老板只同意赔偿壹万元人民币。
陈律师,这一万元,如果我接受了,假如以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工伤,我还能反悔吗?
因为老板赔偿我壹万元之后,要让我签署放弃其他一切工伤待遇赔偿的承诺书。
为啥我要接受这一万元呢?因为我的受伤部位在右手电锯伤伴大鱼际肌断裂,怕定不上工伤十级伤残。我现在拿一万赔偿先保个底。算踏实一点。
本咨询者系我五六年前龙岩永定一级工伤案的家属。因涉及隐私故化姓,内容稍作修改,大意没变。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好!小谢。
老板只给您壹万元赔偿,可以先接受。
老板让您签署要放弃其他一切工伤待遇赔偿的承诺书。是无效的承诺。因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工伤赔偿低于法定标准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变更。
也就是说,假如以后您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工伤,赔偿数额总额可能得五万以上,那么,老板赔偿的壹万元明显过低,需要依法补足差额。
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要以公司盖章为前提,公司不盖章的,工伤者本人或工伤者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这个是不存在什么法律障碍的。
备注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20〕26号:
第五十三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644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