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6:28:31来源:法律常识
2014年2月,常某因经营需要向葛某借 款800万,约定还款期限壹年,月息2分,但到2015年2月,常某偿还700万元,经葛某多次讨要,常某均以生意经营遇到困难为由要求推迟剩余还款。2018年6月再次追讨,常某称生意破产,无钱可还,无奈葛某委托季志华律师团队起诉。
本案存在几个难点:
一诉讼时效问题:合同约定2015年2月借款到期,至2018年6月已超过三年时间,虽然葛某每年都向常某催要,但只是口头无证据,超过诉讼时效法无法胜诉。
二.借款或担保主体不明:在借款人下方除常某以外,还有两个人签名,另外还有一个公司盖章。这些人到底是共同借款人还是担保人?不明确。
三.原告履行出借义务证据不足:原告仅有450万元转帐凭证,其他为现金多次出借。如被告否认则原告很难应对。
四.被告名下无财产,即便胜诉执行无望。
考虑到上述几个问题,季律师团队建议葛某不要急于诉讼,针对上述几个问题在被告无防备情况下逐一取证。
主要采取了以下办案技巧:
一是先取证后起诉。证据是胜诉的基础,为有效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季志华律师团队取得了诉讼时效中断及原告履行支付义务的证据。
二是律师团队调查。多名律师同步进行调查,通过对常某公司的股份转让及房产转让调查,发现常某财产线索情况,并予以取证。
通过一个月的周密准备,季志华律师团队将诉讼材料递交法院立案,1个月半开庭。由于季律师团队丰富的庭前准备,最终不得不逼迫对方坐下来调解,经过1个多月的辛苦谈判,原告同意放弃部分的利息,被告须偿还本金及利息共280万元,在签订和解协议一个月内付清。在签订和解协议的第28天,被告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至此一个欠款多年的案件,在律师团体介入下,历时3个半月,案件结果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律关系简单,但往往容易误导当事人,认为不用请律师,就能胜诉。本案中如果律师不提醒当事人诉讼时效,当事人还没有意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当时葛某对律师说,我每年都找常某要钱,他不会不认的。这种想当然的想法要不得。律师见识过太多在法庭时矢口否认的情况。
本案如果不是律师调查常某的财产转移情况,即便案件胜诉了,葛某也只是空落个民事判决书,或者至多将常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诉讼目的还是无法达到。
并且本案最关键的一点是:当事人当初想着只要能够把本金要回来就不错了,但是最终的结果能要回来2百多万元却是给当事人意外的惊喜,因为当事人原来一直认为被告之前偿还的钱是先偿还的本金,但根据法律规定,常某先期偿还的钱是应先偿利息,如果根据此计算,截止起诉日止利息就有壹百多万元。
季志华律师团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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