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9:19:20来源:法律常识
某全屋定制公司员工,把近七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发给了青岛某装饰集团业务主管,该主管安排手下拨打电话发展客户。案发后,辩护律师认为,该主管因合法经营而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并未从事非法买卖的行为,也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认罪认罚,请求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从宽处罚,适用缓刑。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一起来看一看吧。
2019年3月6日至5月29日,某全屋定制公司员工陆某应青岛某装饰集团业务主管孙某某要求,通过微信向孙某某发送文件名为“鲁某海德堡”、“蔚蓝创新天地”等的表格文件8个,内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69723条。后孙某某为拓展公司装修业务,将其中的“蔚蓝创新天地”等6个表格文件发送给下属王某用于拨打电话发展客户、拓展业务。
2019年6月3日,陆某自动到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此后孙某某到案,如实供述其罪行。陆某、孙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孙某某的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孙某某系因合法经营而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并未从事非法买卖的行为,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其系初犯,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性小。请求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从宽处罚,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孙某某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收受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陆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孙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亦可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积极缴纳罚金,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法院在量刑时已酌情予以考虑。根据陆某、孙某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最终,法院判决陆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孙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我国刑法中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编辑:王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