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9:55:44来源:法律常识
玉林陆川县的周某对次假冒律师,诈骗他人“律师费”近5万元。3月28日,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玉林警方依法逮捕。
▲周某曾经会见嫌疑人的看守所,如今也成了关押他的地方。黎勇 摄
今年1月24日下午,周某来到玉林市看守所,自称是广西鹏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当时,周某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委托人关系证明等材料,要求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业务。值班人员在审查周某的证明材料时,发现证件存在多处疑点,疑似假证,但一时又没有充足证据,只得依程序为他办理会见业务。随后,工作人员多方查询,结果均是“查无此人”。当工作人员返回时,周某已离开看守所。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到玉林市公安局。时隔几天,看守所突然接到周某的电话,他称自己确实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恳请放他一马,并表示愿意给1万元封口费。于是,看守所和辖区的茂林派出所决定,将计就计对周某进行抓捕。2月3日,民警在玉林城区教育东路上,将前来行贿的周某抓获。
▲民警将前来行贿的周某抓获。黎勇 摄
经查,周某今年48岁,是陆川县温泉镇人。因曾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所以对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比较熟悉。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吕海锋 通讯员 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