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9:23:4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麦晓阳律师在一起情侣间民间借贷中,成功帮助当事人拿回数十万元借款。
陈先生(化名)在两年前认识健身教练黄丽丽(化名),相处数月之后,两人便确定情侣关系,随着相处时间的加长,两人开始谈婚论嫁。丽丽以买房为由向陈先生借款数十万元,本着结婚的念头,陈先生把自己的存款以及贷款合计数十万元全部借给丽丽。丽丽要求陈先生将款项转账到其父亲黄大生(化名)账户。然而,就在2020年新年前,丽丽消失了,并在新年后向陈先生提出分手,同时拒绝承认借款事实。无奈之下,陈先生找到壹号律所对经办律师进行委托。
在接受委托时,陈先生并无任何对方的身份信息,只知道黄丽丽、黄大生的名字以及黄大生的银行账户。经办律师随即进行调查取证,获取丽丽的身份信息,在此过程中,经办律师发现“黄大生”才是丽丽的真实名字而并非其父亲的名字。本案启动诉讼程序后庭审中,对方提出陈先生的转账款项并非借款,而是双方共同生活的费用、房子装修的费用以及陈先生向其购买健身服务的费用。庭审中,经办律师在对方证据中找出破绽,并逐一攻破,指出双方并无同居行为不产生大额的共同消费,对方提供的消费单据形成时间早于双方确定关系时间等等。对方提交的证据与陈述在事实或时间上均不相符,法官认为对方存在虚假陈述的嫌疑,对对方的主张不予采信。最终,法院支持经办律师的所有主张,判决对方归还全部款项以及利息。
在本案中,黄小姐以虚假名字与陈先生恋爱并大额借款,由此可见:其本意就是欺骗陈先生的财产,而陈先生被爱情蒙蔽双眼不仅将自己财产全额给予对方,甚至贷款借给对方。幸得经过律师调查取证,并通过专业庭审击破对方的谎言,陈先生才得以拿回借款。壹号律师提醒各位在日常借贷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