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0:43:58来源:法律常识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公众对国家惩治“老赖”的措施,大部分人停留在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厉措施上,而对执行和解、执行担保规定了解甚少。事实上,上述两项规定在破解“执行难”时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彦红对上述两项规定给予了解读。
记者
应如何区分执行和解和执行外和解,他们有何区别?
李律师
执行和解与执行外和解的区别在于,当事人是否有使和解协议直接对执行程序产生影响的意图。
执 行 和 解
执行和解分两种:
一种是当事人双方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只要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一方提交另一方认可,就构成执行和解。
第二种是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予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这两种执行和解,人民法院可以据此中止执行。
执 行 外 和 解
执行外和解指当事人双方没有将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提交给人民法院,那么,和解协议仅产生实体法效果,不构成执行和解,人民法院则不能根据该协议中止执行。
记者
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哪些救济措施?
李律师
第一种救济措施是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之前申请执行人在和解时作出的让步可以不生效,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一般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让步比较大且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般采用这种方式。第二种救济措施是对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这种方式主要适用申请执行人和解时让步较小且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记者
申请执行人为了增加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在达成执行和解时往往会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担保,那么,对于执行担保如何操作,才能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李律师
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申请执行人一定要记住要求担保人在和解协议中承诺当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因为在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一定要注意执行担保的担保期间,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担保期间内对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将得以免除。
记者
执行担保的担保期间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李律师
执行担保期间可以和解协议约定,如没有约定,担保书中也没有记载担保期间或者记载不明的,担保期间为1年。执行担保期间的起算点自暂缓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编辑 | 洛洛
校对 | 乔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