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1:30:36来源:法律常识
【多照顾亲人能否多分遗产?法院:必须的】无锡一居民因多尽扶养义务多分遗产 江苏无锡,张大爷与老伴李老太一共生育四个子女,分别为长子张大、二女张二、三子张三、幼子张四。因张四患病,老两口在房屋拆迁时将两套房屋登记在了其名下,还有一套登记在了老两口名下。对此,四子女均没有意见。后张三去世,留下一女张小小。几年后,张大爷去世。因母亲年迈,患病的弟弟又一直未婚,张二主动承担起了照顾的责任,平日买菜做饭,一干就是十多年。李老太、张四相继去世后,留下的三套房子和两个车位引起了纷争,张大要求其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张二不同意。为此,张大将张二、张小小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的三套房屋价值均在100万余元,两个车位价值18万余元。法院认为,张二确实对老人及弟弟照顾较多,认定其继承50%的遗产,张大、张小小各继承25%的遗产。最后,法院判决张大、张二、张小小各继承一套房产,两个车位由张二继承,张大、张小小分别向张二支付归并款21万余元。据了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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