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22:59:4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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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声称“开业特惠”,买车后即有上万元返现,谁知几年后返现仍未兑现,但商家愿将返现抵换成维保费,你愿意吗?在酒店“献爱心”帮客服“完任务”,一张会员卡说好不消费即可半年后退费,谁知一年后再去退,客服已调离,退费诺言难实现,不过,经本报记者协调后,消费者当天即收到全额退费。本期“3·15晚报在行动”将重点讲述“承诺制”交易的维权案例,并总结提出消费警示。即日起,本报也开通了维权微信群,特邀权威律师在线为您维权支招。
■热线案例
案例1:拿着一纸证明却难兑现承诺说好的买车返现呢?
热线来电的闫先生反映:2016年11月21日,他在北滨河西路一家4S店购买了一台价值25万元的新能源车,“这家4S店当时还未正式开业,店家称有优惠活动,我买车后能返现1.8万元,还额外赠送其他礼物。”为了保险起见,他让当时的销售负责人郑经理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上有郑经理的签字”。没想到的是,车已开了几年,4S店的销售经理都换了4任,1.8万元返现还未落实。
“2019年10月,我又找现任的宋经理协商,对方提出了一条解决方案:返现1万元,另外8000元抵换成维修保养费。我同意了,但后来宋经理告知,这1万元返现还是难以申请,只能将1.8万元全部抵换成维修保养费。这次,我觉得难以接受。”闫先生说,“我现在要把这台车转手交易,但这1.8万元不兑现,我就难转手。而且之前说好8000元转作维保费,但我已经做过两次维保,花费了约3000元。现在事情重回起点难以解决,这部分维保花费也变得不明不白。”
3月12日,记者与这家4S店的现任销售负责人宋经理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当初的书面证明上只有郑经理的签字,没有公司盖章,所以现在再申请返现很困难。”但宋经理表示,会再跟公司申请协商,积极解决闫先生的投诉问题。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案例2:会员卡没消费却难退款记者协调后酒店全额退款
热线来电的欧先生反映:2018年8月19日,他去火车站附近一酒店见朋友。“期间,酒店一位姓马的前台人员推销会员卡。我说家在兰州,平时无需住酒店。但小马希望帮忙完成任务,如果不用,半年后随时可以到店全额退费。”于是欧先生支付了159元,办理了一张金卡。“这张会员卡没有实物卡,也没有书面协议,只是在酒店的系统上做了实名注册,我只收到两条注册成功的短信。”
2019年8月16日,欧先生仍未使用过这张会员卡,于是前去办理退费。但当时小马已调离该店,另一位工作人员接待后,帮他办理了挂失手续,并表示经系统处理,几天后就会退费。但这场等待,又无音讯。“后来多次协商,至今没有退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3月12日,记者与该酒店负责人张店长取得联系,在进一步沟通协调后,欧先生即收到了酒店159元的全额退款。
■消费警示
今天的两起消费维权案例看起来大相径庭,实际上有很多相似之处。
一是都有商家书面或口头承诺的“先掏钱,后返钱”。对于这种“承诺制”交易,消费者在交易之初应更加谨慎,要求和商家签订严谨的协议,让承诺变成“白纸黑字”,注明返现多少、返现期限、违反承诺应承担的责任等。
二是应该让这种“承诺”上升到集体层面,对公行为。两个案例中的消费者,都遇到了时任销售者离职,后续负责人接连换了几任,导致维权一拖几年,越来越难解决。购车的闫先生虽然手持一张纸质“证明”,但因无公司盖章只有销售负责人个人签字,依旧陷入了“难证明”的维权困境。
三是遇到维权难题,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消费者应尽快找市场监管部门、消协、媒体介入调查、协调,尽早解决。
又是一年“3·15”,如果您有维权投诉、曝光线索、维权故事,可通过“兰州晚报”官方微信、兰州晚报新浪微博、“指点兰州”APP客户端或晚报新闻热线0931-4286666互动交流。为方便读者投诉维权,即日起本报还开通了“3·15晚报在行动”维权微信群,并特邀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司诺,为消费者在线答疑,提供维权法律咨询。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