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1:34:24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好,我是邱丹律师,在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在座各位可能有一部分是老朋友,所以客气的话我也不多说,但我仍非常感谢“智善”给我这样一个平台。其实,我也是第一次通过这样的平台讲课,以前我有过实体讲课、微信讲课,但从来没有这样讲过。由于我本人的主要业务是婚姻家事,所以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题目是《婚姻家事律师如何做非诉案件》。
提到婚姻家事,很多人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离婚、继承这些案件如何去打官司。其实,在这个领域,还有很多非诉业务是值得我们去做的。我这里所说的非诉业务它应该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就像有人说“只要不通过法院诉讼的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的,都可以被称为非诉业务。”
一、婚姻家事非诉业务的类型
(一)婚姻家事非诉中的谈判业务
在讲之前,首先我给大家分享我所做过的一个案例:当事人是女方,她的先生是一个商人,有自己的事业,他们有一个女儿,她的先生重男轻女,而她由于年纪大不能再生育,所以她的先生就找了情人,并且生了一个儿子。当事人来咨询我时,非常痛苦,她的诉求就是离婚。我了解情况后和她分析离婚的相关问题,比如现状是什么,现有的证据是什么,离婚程序是怎么样、实体上财产应该怎么分割以及可能导致的结果。当事人听了我的分析后觉得对自己很不利。经过几天考虑后,她再次找到我,诉求是在不离婚的前提下能分得更多的财产。综合考虑她的情况后,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一人所有、部分所有以及共同所有,但形式必须是书面的”,我建议她和她先生签一个婚内财产协议书。对于关键问题“如何让她先生签字”,我的回答是我们可以代理谈判。代理合同签订后,我们就给她拟了一个婚内财产协议。对于这个协议,提醒大家应该注意:一是不能有不符合我国公序良俗和观念的条件,比如出轨后净身出户就不要放在协议里;二是关于不动产的约定可能存在争议,有些法院认为协议签订之后必须进行过户,否则可以进行撤销,这种观点我是不认同的。因而我们在协议里也应该做好防备。对于协议的签字问题,考虑到她们家的收入主要是她先生的公司和股权的收益,而她先生对股权很慎重,所以我们并没有把股权纳入到协议里。于是我们就代表女士和她先生谈判,我们谈判的方式主要是告知她先生可能涉嫌重婚罪,如果不签字可能存在一些不好后果。这位女士也诉说自己这些年的委屈,她先生当时也是比较愧疚的,所以就把协议签了。
几天后,这位女士又找到我,她现在诉求仍是不离婚,还想让小三走,孩子留不留无所谓。我考虑以后觉得可以做,于是以顾问形式和她签订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代表她和小三谈判。这次谈判的方式主要是基于小三和她先生之间身份关系的违法性以及这位女士手上所掌握的证据。当然这些所谓的有些证据也可能是通过非法取得的,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小三也知道她自己的行为是有问题的。其次,这些年里,当事人的先生给了小三很多财产,包括买房买车、安排保姆、给生活费等。这些是我们和小三谈判的事实基础,当然法律基础就是她的这个行为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并且尽管她和当事人的先生是婚外情关系,但孩子的抚养权不一定归她。再次,我们告知她:当事人的先生给予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当事人是可以起诉要求你返还这些财产。最后,我们告诉她有什么其他要求,包括孩子抚养费等我们都尽力帮助。这次谈判,经过了好几个回合,因为小三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所以社会上出现了一种职业叫“小三劝退师”。它是从心理、伦理、道德,法律各方面着手。而我仅仅是从法律角度去考虑,如果谈判失败,我当然会选择诉讼形式,以返还财产名义起诉。当然比较庆幸的是双方通过谈判就把事情解决了。但是当时我又遇到了另一个难题:如果说他们之间达成了协议,那么我应如何去完善这个协议。经过分析,我最后用的是民事信托的形式,通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样一种三方关系顺利解决了这件事。
通过这件事情,后来我一直在想:这块的需求量也很大,而且我们要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模式,所以后来在离婚、继承这样一些案件中,我首先会以律师身份与对方谈判,尽量能争取到和解、调解,当然谈判不是态度好就能解决的,也涉及到法律问题,通过一些有利的点或者一些重要的筹码去和对方谈。在我处理的案件中,20%左右是通过谈判方式解决的,既节省了时间,客户也比较满意。以上是我说的第一块,即婚姻家事非诉中的谈判业务。
(二)婚姻家事非诉中的身份关系解除业务
{!-- PGC_COLUMN --}在婚姻家事非诉业务中,我们不仅会代表原配和小三谈判,也会代表小三和原配双方谈判,谈判的内容涉及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涉嫌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等身份关系的业务。
(三)婚姻家事非诉中的财富管理和传承业务
财富管理是一个很大的帽子,包括很多内容,如个人财富、家庭财富、公司股权以及其他一些权益等。这些内容既涉及法律,还涉及金融、会计、保险等。我们所做的跟它的财富、身份关系相关的业务都是财富管理和传承业务中的一部分。
财富的管理和传承,客户有很多需求,但他们一般不知道怎么做。他们理念中所使用到的法律工具包括我刚才所说的境内外信托。信托的对象包括:一是现金、公司股权、不动产。其中不动产信托都已突破《信托法》的规定。二是大额保单,比如香港的境外保单,它的功能是非常齐全的,包括人身保障功能、投资功能、融资功能以及保险本身自带的功能,所以很多人选择去境外买大额保单。当然现在有很多其他途径来解决这样一些事情。三是各种各样的协议。比如一般人约定“你今天必须做饭,不做饭会怎么样”,也包括婚前协议、婚内协议、代持协议、赠与协议等。四是遗嘱,这里都是指比较高端遗嘱。比如我有一个雇用单位老总的闺蜜想立一份遗嘱,她的实际情况是:她财产比较多,有一个孩子,离婚了想再婚但害怕去世后女儿不能继承自己全部财产。了解她的诉求后,我觉得她的事并不是遗嘱所能解决的。首先,她得解决母女关系、夫妻关系、继父和继女关系等;第二,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能通过遗嘱的形式解决。最终,我给她做了一个财富管理的法律服务方案。
(四)婚姻家事非诉中的涉外离婚业务
很多外国人、外籍人士一旦到民政局离婚的时候,需要我们陪同,而我们所能做的:一是和他的配偶谈判;二是帮他起草离婚协议;三是保证他的身份、离婚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我们国家法律所要求的公证认证的手续;四是其他事情,包括移民、境外投资、资产配置、境外生子等等。这些也是我们婚姻家事律师需要做的,因为客户一旦和你有了信任关系,那么所有的家务事、身份关系等事务都会交给你去做。这一块就像我知道的北京的王芳律师,她主要是做非诉业务中财富的管理与传承,北京的陈凯律师,是中华遗嘱库的成员,他主要是以遗嘱为切入点来做财富的管理与传承,上海的贾明军律师主要做上市公司股权股份的架构和分割,上海的王小成律师主要以慈善基金会的形式去做一些非诉业务。总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做法,关键你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
二、婚姻家事非诉业务的案源
(一)互联网
互联网非常发达,我觉得大家可以利用像智善这样的平台,以及其他一些公众号、网页网站、手机网站等。互联网对婚姻家事业务是很有优势的,因为很多客户觉得婚姻家事是比较隐私的事情,他不会找自己熟悉的律师,即使自己单位有法律顾问也会在外面找不认识的律师。这就是这个专业的特点,互联网对我们这个专业来讲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二)与外地律师合作
与外地律师合作,途径有很多,比如出去学习、参加论坛或一些其他交流活动。参加活动时,你不能默默无闻坐在那里,你要去说、营销自己、多争取机会发言、展示自己。有些人可能觉得不好意思或者很困难,其实我觉得律师脸皮厚很重要,如果难为情可能很多事情不好做。市场是有竞争的,并不是很多业务等着你去做,你得让别人知道你是存在的、你很厉害,别人才会过来找你合作。你的厉害是用你的专业、综合素质去征服别人。出去以后,我们还可以拜访当地有名的大律师,不要担心别人是否会接待你,你可以发信息、微信,介绍自己、说明来意。大律师都还好,都是比较开放的,他们也想寻求异地合作。比如我上个星期到上海拜访了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他团队的业务做到1个多亿。我主动请教他案子的来源以及怎么做,人家都是开诚布公告诉我。
出去学习交流应该是一个常态化事情,至于费用、交流障碍都是可以克服的。如果你不想做一件事情可以找一万个理由;如果你想做,这些都不是问题。
(三)与媒体合作
婚姻家事律师都涉及到家里的一些事情,老百姓很喜欢看这些东西,与媒体合作并不是每个领域的律师都适合,比如上市公司的内幕太多,经常在媒体上曝光对自己不太好。但做婚姻家事的应该多和媒体合作,包括自媒体、电视媒体等等。有的人可能会说“我想合作却不知道如何合作”,其实你可以多写文章,很多这些专业性报纸如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很多报纸杂志和婚姻家庭相关的,包括我们武汉本土的一些媒体也需要很多文章。当然和媒体合作你也得有所选择,做地方频道、卫星频道、央视,你得一步步来,它需要你的综合素质,发言和展示它也需要一定积累。
(四)多写文章、写书
不论是在媒体上还是互联网上发文章,上海的贾明军律师是做得非常好的。他当时去上海做律师时一无所有,后来做得这么好,很大一部分得益于他很会写文章、愿意写,他写书的速度也是非常快,到目前为止都写了十几本书。这些都是很好的途径,都是对自己的展示。他在《人在律途》中写道:很多大的案件,比如境外上市股权分割案件都是自己去跑的。他在圈内有一定名气,很多人找他合作,在网上也发表了很多文章,很多人通过互联网找到了他。另外就是他在网上或报纸上看到富豪离婚消息,就会主动寻找当事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再去向客户推销自己。
三、如何做好婚姻家事非诉业务
(一)诉讼经验的积累
所有非诉案件都是以诉讼案件为基础的,如果你没有做过大量的诉讼案件,一下子把非诉案件做得很好,这可能不大现实。在诉讼案件中,你会知道很多案件的法律关系的分歧点和防控方法。这些都是诉讼经验的积累,而不是理论上一种知识的获取。
(二)完美的法律文书
所有的法律服务都是一种无形服务,要向客户体现你的服务质量,更多的是在法律文书上。客户最后拿到手的是你给他出具的法律服务方案、法律意见书,甚至一些尽职调查的报告,还有很多法律文书、协议。这些文书,每个专业有每个专业的特点,因而你需要在规范的基础上符合专业特点。我建议大家有时间的时候可以准备一些范本,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比如我们对一些大的客户咨询完毕以后,会在2个小时以内给他法律意见,这个是比较紧要的。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格式文本,你第一次做出来之后,以后稍微修改就可以了。你给客户发送法律意见书以后,客户会觉得你比较专业,也会觉得你比较重视他的事情,这也是你维系客户的一种好的途径。我们通常会在3天后做回访:“法律意见书你看了没有?有什么意见没?有什么需要修改和沟通的?”这样再和客户沟通就比较自然。
(三)专业的谈判技能
很多非诉业务都是通过谈判的,谈判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是实务性很强的技能,你要通过不断演练、反思来进行提高。回想谈判手势、语气、有没有抓紧客户心理等等这些都是需要你注意的。这里推荐大家看看哈佛商学院一本谈判的书,口头能力方面大家可以看看公众演讲的书,比如卡内基的演讲的书以及国内黄久凌老师关于演讲的书。
(四)心理学
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很重要。谈判时,你要察言观色,知道对方看重的是什么,需要的是什么,他的心理状态,这些你都要考虑。这些需要积累,每个人的领悟力都不一样,也需要社会经验,在实践中积累和操作,大家要有这样的一种意识。
(五)好的服务质量
互联网思维下客户体验感很重要,我们法律服务行业客户体验感也很重要,你所做的事除了专业以外,还需要和客户进行良性的沟通。比如我们做案子的时候会和客户做固定汇报,每个星期固定去反馈,这种我们要形成自己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并且坚持下来。
最后,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律师是需要一种综合素质的,而且要求非常高。曾经有人说过律师要成为四个大家:一是要成为政治家;二是成为法律专家;三是成为商人;四是要成为社会活动家。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