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2:28:32来源:法律常识
我当年的一位老主任的接案艺术就非常高的。去找他咨询的人,基本都成了他的客户。无人能比!大大的厉害!我当时非常想知道其中的奥妙?但是那是商业秘密,我是不可能得知的。
凡来咨询的客户,心里可能是不太平静的。不管他的言语怎样?你表面上都要尊重人家。除非是胡搅蛮缠的个别人例外。
你要换位思考,如果你去别人的地方,别人尊重你与不尊重你,你是一种什么感受?
律师对客户的尊重,往往会比执业技能过硬会有更大的效果。
尊重体现在言语方面,表示同情,同情说话是好人。客户来了,打招呼,客户走了送行。
行为上体现,用心听客户倾诉,不要轻易打断客户的谈话。
你与客户谈话,要站在客户的角度来谈问题,才会有亲近感。要防止站在对方的角度及法官的角度来谈问题。
同样的一件事情,从不同角度来谈,感觉是不一样的。
有些律师接待案件的时候,一味偏袒客户,客户方都是正确的,对方都是错误的。客户一听案件能够全赢,就委托律师了,结果案件输了。有的律师专门找客户的毛病,这也不对,那也不对。都不对,客户干嘛要委托你,没有谈成。
律师急需接手案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在外表现不能过于急切。过于急切就会有适得其反的效果。
案件客户是否聘请你,应当由客户自己来衡量,你的发急是没有任何益处的,反而会让客户瞧不起你。
a.有关客户支付能力的问题?
b.客户认识你的价值的问题?
c.律师自己的价值的问题?
d.案件的复杂问题?
e.路途远近的问题?
f.律师业务多少的问题?
以上综合考虑才能决定律师费的多少。
律师所所谓的收费标准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参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