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4:24:56来源:法律常识
王先生:我是专门做蛋业的小公司业主。前不久,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说因防疫需要团购八万多元的咸鸭蛋。由于我们只有一只一只鸭蛋的小包装,没有大包装且临时印刷来不及,这个人就引导我使用我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的过期老包装,他说他们只是为了方便分发,不计较内外包装是否一致。等我给他发货后,他就立马变脸,要求我给其十倍的赔偿,如果赔偿80多万元,我只有破产了?!我这是遇到职业打假人了,该怎么办呢?
朱律师:从您的表述来看,您确实存在违法的嫌疑,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您生产的鸭蛋使用了已经注销了的公司的外包装,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有权向您要求赔偿。
在食品、药品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司法精神,国家是鼓励国民参与打假。
但是,若您所售卖的对象并不是普通消费者,而是职业打假人的话,目前司法实践中,各法院的判决是有分歧的,大多数的法院不会支持职业打假人的赔偿诉求,更有法院认为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还会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因此,建议您:一、积极整改,避免后续产品也存在上述问题,带来更大的损失。二、积极退款,与对方尽量达到和解的目的。三、如果只是产品包装的瑕疵,建议尽快找到相同批次的产品或者用留存的样品进行检验,证明产品本身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上述为一般应对方法,具体的,还需要您提供更为详细的材料。
关联法条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