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9:00:10来源:法律常识
拒不支付赔偿,还和法院玩起了“地遁”,失信被执行人黄某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岂料,日前经申请执行人举报,他名下的轿车“跃入”执行法官的布控,当晚8时左右其轿车便被新丰法院依法扣押。还没等执行法官对该车作进一步处理,黄某便急忙电联法官表示要还款,并于同月19日到法院全数缴纳执行款。
原来,2017年1月,郑某驾驶摩托车往翁源方向行驶,途径某县道某路段下坡急转弯处时,与从对向驾车驶来的黄某发生碰撞,造成了辆车不同程度损坏及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经新丰县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郑某、黄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经查,案中黄某的肇事车辆在韶关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2017年10月,新丰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判决韶关市某保险公司赔偿郑某11万元,黄某赔偿郑某1.6万余元。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系统对黄某进行了查询,查得黄某无银行、证劵、工商等登记信息。2018年5月,执行法官查悉黄某名下有一辆比亚迪轿车,依法作出裁定对该车进行查封,但除此以外未能掌握到黄某更多其他的财产线索。与此同时,黄某始终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致使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6月16日,时值端午节假期,正在家中准备晚饭的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郑某提供的线索,称其在新丰县某住宅楼下看到黄某的车辆,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放下手上的家务活,向院领导作简要汇报后,立即与其他干警一起前往该住宅楼,依法将黄某的车辆扣押至新丰县车辆保管场。得知执行法官前来扣押车辆的黄某连忙弃车而逃。然而,还没等执行法官将扣押的车辆作进一步处理,黄某便连忙致电执行法官,其电话中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赖账”行为的不应该,表示将尽快偿还欠款。
端午节假期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黄某前来到法院缴清了1.6万余元的执行款。面对黄某规避执行的行为,新丰法院依法向其开出“罚单”,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并当面向其宣读罚款决定。黄某听罢表示接受处罚,并于6月20日上午如数缴纳了罚款。
【全媒体记者】毕式明
【通讯员】陈志佳 黄健婷 余燕菱
【作者】 毕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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