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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8 06:20:01来源:法律常识

象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标“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要求,按照到2025年、2035年“两阶段目标安排”,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全民、共建共享”理念,创造性系统性落实省市各项目标任务,率先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切实担负起“聚力一二五,奋力上台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城市的历史使命,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特制订“十四五”时期行动方案如下:

一、发展目标

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相对薄弱地区、农村基层、困难群体等重点,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快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到2025年推动共同富裕样板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一)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体现社会公平的收入和财富分配机制、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机制基本建立,财政、社保、转移支付、金融、土地等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先富带后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象山经验。

(二)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建成国家级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5万元,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创业创新动能充分释放,全社会R&D经费占GDP比重达3.4%,全员劳动生产率超过19万元/人,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低于23.78平方米/万元,产业竞争优势明显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度融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3.93万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250亿元,口岸开放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共同富裕的社会结构明显优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85万元,占人均GDP比重达52.3%。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超过75%、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40%。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67以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内部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生活品质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

(四)共同富裕的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更高水平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增加到5个,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5%,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15.5年。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逐步下降,人均预期寿命达83.1岁。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租住困难有效解决,老旧小区需改尽改,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加快推进。

(五)共同富裕的文明风尚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浙江省滨海大花园建设的样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为践行,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建成率达94%,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15分钟文化生活圈”“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覆盖率100%。海陆生态全域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居浙江省前列,单位GDP能耗、碳排放和PM2.5平均浓度全面达标,公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绿色产业发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能源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六)共同富裕的安全底线持续巩固。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建成,法治象山、平安象山、清廉象山建设一体推进,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更加完善,低风险社会基本建成,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万人成讼率逐年下降,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大徐经验”“村民说事”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党建统领“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海洋强县建设,奋力成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县。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行动,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为统领,深化开发园区整合提升,做大做强象山经济开发区和浙台经贸合作区,打造县域经济发展强劲增长极。加快培育“123”百亿级产业集群,开展“330”企业梯队培育,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大力推进“数字新基建+数字新产业”。深化涉海领域改革,探索建立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实施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行动,推进产业空间转型升级、城市空间集聚更新、乡村空间减量提质、海洋空间潜能拓展。实施城乡路网“外联内畅”行动,全力争取甬台温福高铁过境设站,加快推动市域铁路宁波至象山线、象山港二通道等项目建设,推进象山港、石浦港口岸正式对外开放,协同推进国际商业航天发射中心项目,构筑多式联动新格局。

(二)聚焦滨海大花园建设,奋力成为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样板县。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机遇,谋划建设碳中和先行示范区,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高地。高标准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发挥核心景区、旅游示范线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共同富裕样板区。大力推进海岸带示范工程,开展“蓝色海湾”行动,实施海塘安澜工程,加强西沪港、蟹钳港湿地保护与利用,打造北纬30度最美海岸带。深化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深入推进大塘港区域综合整治,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深化“两山”转化制度改革,健全多元化、市场化、动态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GEP核算和“两山银行”试点,打造成为海上版的“两山”理念新高地。

(三)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奋力成为先富带后富的样板县。实施相对薄弱地区跨越式发展行动,积极对接宁波南翼地区崛起计划,争取更大支持,尤其是海岛、山区等重点薄弱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实行“一镇一策”“一村一策”制度,全面缩小发展差距。健全镇乡(街道)财政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乡财县管”。协同实施重点群体携手发展行动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行动,深入推进“乐业象山”建设,完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政策体系,落实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畅通新市民群体融入通道,探索建立以“居住证+积分”为核心的优质公共服务梯队供给制度。健全低收入农户、困难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对困难群体的兜底救助向“物质+服务”多样化保障转变。实施“象有温暖”行动,构建参与广泛、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的社会慈善体系。

(四)聚焦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奋力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样板县。牢牢把握宁波推进全域城区化、一体化发展机遇,积极推动撤县设区。实施亚运城市行动,完善城市有机更新机制,联动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和新片区开发,加快建设大目湾青创社区,开展城市未来社区建设,打造山海相融的公园城市。落实“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基本构建以集镇为中心,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深化“三清三美”行动,深入推进“两线两村”建设,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加快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富民行动,深化“亩均超万美元”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健全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新一轮乡村集成改革,稳妥推进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资格权权票制度,健全闲置农宅等闲置资源激活利用机制,探索农民“带权进城”或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五)聚焦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奋力成为品质生活共享的样板县。强化均等、普惠、便捷、可持续的理念,推动与长三角地区优质公共服务机构合作,加快补齐教育、医疗等方面短板。实施“象有善育”行动,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施“象有优学”行动,提升集团化办学覆盖面,推行“教育大脑+智慧学校”,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办学,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象有健康”行动,深化医共体、健共体建设,推进“健康大脑+”系列应用,提升医疗水平和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施“象有颐养”行动,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象有安居”行动,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完善以公租房、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象有保障”行动,统筹提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六)聚焦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奋力成为精神普遍富足的样板县。实施文明城市创建行动,守护“红色根脉”,塑造新时代文明新风。深入实施铸魂、溯源、走心工程,深化“学共体”宣教载体建设,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深化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示范,持续推动“善行象山”建设落细落小,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文化惠民,高水平建设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应用场景。推进象山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影视产业数字化、国际化、集群化发展。实施社会治理强基赋能行动,全面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巩固提升“大徐经验”、“村民说事”、信访“四无村”,推进“访调诉裁一体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努力将问题解决在群众身边、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打造多元化“信用+”应用场景。完善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大力推进初信初访和信访积案化解,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行业监管体系、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推进机制

(一)健全党委领导机制。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推动共同富裕的全过程、全领域和各环节。深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两新”党建整体跃升工程、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过程中的政治能力。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能力。完善选人用人“一体系三机制”,大力发现使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进一步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用好“双对双排”“好班子、好班长、好团队、好干部”等有效载体,推进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深入推进清廉象山建设,统筹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打造清廉文化高地,为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大监督工作格局,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探索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有效落实。

(二)健全数字化驱动机制。以数字化驱动制度重塑,在共同富裕大场景下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系,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县级分平台,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数据治理机制。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建设,构建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建设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现代化党政机关。推进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建设,加快建设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督体系、整体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和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推进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建设,建设特色行业领域产业大脑,推动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推动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推进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建设,实现社会空间数字化、社会服务共享化、社会政策精准化。推进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司法、普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县委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建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领导小组,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健全“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的抓落实工作机制,完善“马上就办”、“三色”督办、会商交办等检查督促机制,创新开展电视问政、“争先进位”评比等举措,确保各地各部门始终聚焦目标任务精准落实。科学设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的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和动态调整。推动督查考核一体化,将贯彻落实共同富裕有关要求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倒逼形成争先创优进位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取、主动承担国家和省级、市级改革试点任务,力争形成更多标志性、突破性的改革创新成果。

(四)健全全民共建机制。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宣传引导勤劳致富、率先致富、先富带后富等社会价值取向,主动挖掘推广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有益做法和鲜活经验,充分激发象山县人民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共同富裕“人人共建、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强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群团组织引领联系服务群众功能,积极发挥海内外象山人和在外象山籍人士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画好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的“最大同心圆”。

共同富裕十八项重点行动

一、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行动

1.大力推进开发园区整合提升,优化平台布局,理顺管理体制,提升平台发展能级。深化经济开发区强区扩权改革,推动临港装备、功能材料、气模配等主导产业延链成群,争创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到2025年园区规上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调整浙台经贸合作区管理体制,深度融入南湾新区开发建设,突出打鼓峙等重点区块开发,加快建设渔港经济区,到2025年园区规上工业产值突破150亿元。

2.实施强链补链延链工程,聚力打造“123”百亿级产业集群,集中连片开发特色产业链配套专业园,谋划打造风电铸件、智能装备、汽配模具、膜材料、海洋生物等专业园。到2025年,象山县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50亿元,六大标志性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建成百亿级专业园5个、50亿级专业园1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60%和35%。

3.开展工业企业“330”梯度培育,形成领军型、标杆型、创新型企业各30家左右。健全动态跟踪管理的单项冠军梯队培育清单,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型“小巨人”、小升规培育等工程,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到2025年,培育百亿级企业2家、50亿级企业3家,国家级、省市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达到20家,规模企业达到8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6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5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达到3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达到150家。

4.加快重点科技研发和服务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一基地三中心五院所”,大力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国家级星创天地、37°湾-象山科创中心、大目湾青创社区建设,加快建设机械制造、针织服装等五大产业研究院。到2025年,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点研发平台累计实现聚集高端人才400人以上,孵化高端产业化项目10个以上,完成国家、省、市等科技成果和项目20个以上,建成5个省市级创新平台、1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3.4%。

5.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化模具工业互联网、针织云、精酿啤酒云等行业云平台建设,推进5G+工业物联网融合创新,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等典型应用场景。推进“数字新基建+数字新产业”,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集成电路产业、高性能膜材料产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打造宁波软件园特色分园。到2025年,力争建设省级“未来工厂”2家以上、市级数字化车间10家以上,象山县数字经济总量突破40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以上。

6.积极融入宁波舟山港统筹发展,争取承接宁波舟山港部分产业转移,推动临港产业更好发展。全力推进象山港、石浦港口岸正式对外开放申报,加大口岸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正式开放口岸尽早获批和运行。开展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启动综合保税区设立申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支持。

7.加快海洋领域数字化改革,建立海洋经济专题库,整合涉海数据资源,拓展数字渔港等智慧海洋应用场景。深化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国家级试点,探索建立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

二、美丽经济提升发展行动

8.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制定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谋划推进环石浦港零碳产业园建设,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高地。发展林业碳汇,积极争取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推动海洋碳汇创新性发展。

9.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发展光伏、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到2025年象山县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百万千瓦。加快“两高”行业清洁发展,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分级分类创建,加大绿色制造技术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发展装配式建筑。升级低碳运输装备,构建绿色出行融合网,打造低碳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到2025年城乡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0%以上。

10.高标准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聚焦突破海洋旅游,发挥松兰山、影视城等核心景区、旅游示范线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共同富裕样板区。到2025年象山县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旅游业对象山县新增就业贡献率达到20%,A级景区镇达到15个,3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9个,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5A级景区各1个。

11.大力推进海岸带示范工程,开展“蓝色海湾”行动,建立海岸综合统筹管理体系,促进岸线资源分类利用管理,提升岸线、海域、土地“三合一”综合效应,打造北纬30度最美海岸带。推进西沪港海岸带生态修复、蟹钳港区域综合整治,加快石浦港岸线功能梳理和综合开发利用。开展滩涂养殖经营整治和“塘外塘”养殖用海专项整治,建立规模养殖标准体系。

12.实施海塘安澜工程,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推进“安全+渔港、文化、休闲、交通、产业”,建设一批示范性海塘工程,协同推进海岸带从“一条防御线”向安全屏障、生态廊道、贯通走廊、文化长廊、活力珠链、产业高地“六大功能带”的蝶变。到2025年,完成海塘维修加固44公里,实现一线海塘安全问题全面消除。

13.加快贤庠污水厂、鹤浦污水厂清洁排放改造,加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深化推进雨污分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力争实现城南污水厂新建项目一期建成投运,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95%以上。

14.完善湾(滩)长制、河长制统筹衔接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持续推进农渔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入海排污口整治,实施蓝色海洋行动工程,整治提升船舶修造业。深入推进大塘港区域综合整治,实施大塘港“清港”行动,开展大塘港干流及支流重要节点水质应急预警。推进美丽河湖片区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滨海、环港、滨河、环湖亲水休闲空间。到2025年,新增美丽河湖5个,新建滨海绿道21公里以上、环港绿道15公里以上、滨河绿道14公里以上、环湖绿道8公里以上。

15.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固废防治政策扶持,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工作。加快固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固废处理处置体系,科学谋划建设象山县固体废物分拣中心,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平台,进一步推动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到2025年,分领域分区域建成4个固体废物分拣中心。

16.深化“两山”转化制度改革,健全多元化、市场化、动态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GEP核算和“两山银行”试点,打造成为海上版的“两山”理念新高地。

三、城乡路网“外联内畅”行动

17.构建“一铁一轨”的轨道交通格局,谋划甬台温福高铁过境象山设站并尽可能靠近中心城区,推进市域(郊)铁路宁波至象山线建设。加强县域内配套综合交通研究,结合“轨道上的长三角”和宁波市域(郊)铁路网打造,谋划发展中小运量轨道交通。

18.进一步谋划四通八达、区域协同的对外快速通道,续建完成石浦高速公路,动建象山港二通道,深入开展石浦至鹤浦高速连接线、象山至宁海高速公路及向东延伸至涂茨段、大东海最美岸线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

19.打造“二环四纵四横”干线公路网,完善县乡公路网络,提升高等级普通公路比例,打通国省道断头路、县乡干线瓶颈路和重要组团间的功能节点。建成盛宁线茅洋至泗洲头段改建工程、沿海南线海宁路至白云路拓宽改建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G527岳井洋大桥及接线工程、东溪岭隧道及接线工程、定塘连接线至石浦皇城大道公路工程等项目,谋划盛宁线泗洲头至胡陈段改建工程、S203省道泗洲头至长街段改建工程、银子洋隧道及接线工程等项目,实现所有镇乡(街道)国省道全部通达。

20.优化港航基础设施体系,谋划象山港5万吨级进港主航道,拓展码头公共属性,提升码头利用率,力争改造新建50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3个。推进象山港、石浦港码头整治提升。到2025年,县域码头吞吐总量达1900万吨。

21.完善物流运输、客货运输体系,推广公路集装箱甩挂运输、双重运输,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现代物流运作网络,将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园区。推进城乡客货邮资源共享,实现建制村物流快递服务全覆盖。

22.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与国省干线公路、城市道路衔接,加快提升改造农村公路,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到2025年,提升改造农村公路100公里,实现三级以上公路镇乡全覆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6%,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

23.强化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统筹,加快推进“一城一交”改革。加快构建智慧交通,探索定制公交模式,推出农村客运查询等一批标志性服务场景。提高运输场站综合利用率,加强跨业融合,实现班线客运、城乡公交、城市(镇)公交无缝换乘。到2025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保持在5A水平,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100%。

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行动

24.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科学编制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建立工业集聚区体系。建立工业区块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健全动态监管和利用工业用地机制,实施工业用地整治“一张图”。制定工业用地退出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分类推进工业用地整治提升。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健全“345”项目绩效评估准入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差别化用地、用能、排污机制及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到2025年,力争工业用地腾退集聚1200亩以上、更新转型1545亩以上、改造提升11970亩以上,象山县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25万元以上,亩均增加值达125万元,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提高4%以上。

25.强化“非粮化”和“非农化”专项整治,开展大棚房和违建别墅类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综合实施耕地垦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全力推进“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推动村庄建设用地复垦,建立县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统筹管理机制。到2025年,争取复垦村庄建设用地2500亩、垦造耕地50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3.54万亩,年种植粮食面积、产量分别不低于17万亩、7.2万吨。

26.编制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强化整体设计和规划管控,优先打造中心城区核心区,推进功能性区块集中成片开发。结合自然资源储备试点,成立一级土地开发公司,有序打造整体精品地块,促进土地出让由“净地出让”向“优地出让”转变。到2025年,重点谋划成片建设区块11个。

27.按照“应拆尽拆、宜整则整”原则,对城中村进行整体改造。重点改造丹东街道和丹西街道自然村,以点带面逐个推进。到2025年,累计整村拆迁7个、拆整结合4个、综合整治27个。

28.分类整治现状村庄建设用地,修编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促进村庄规模优化调整。全面深化“一户多宅”清理整改,到2025年,实现历史违法“一户多宅”基本清零。建立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推广“保险+服务”危旧农房安全监管模式,建立象山县困难家庭房屋即时限时补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救助机制,到2025年,“保险+服务”农村危旧住房覆盖率达到100%。

29.深入开展省自然资源资产储备制度试点,深化海洋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海域、海岛、滩涂、沙滩等统一确权登记,加快建立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海洋产权制度体系,探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转让、出租等权能。推广开放式养殖用海“三权分置”改革,依法推进浅海滩涂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建立健全海域立体分层确权管理制度。到2025年,争取拓展海洋发展空间5000亩。

五、相对薄弱地区跨越式发展行动

30.优化鹤浦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全面融入环石浦港经济区和南湾新区开发,着力打造海岛共同富裕样板。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建成中国海装大型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集约化打造海上能源岛。支持鹤浦大力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冷链物流、现代渔业、海岛旅游等产业,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补齐海岛交通短板,编制象山南部海岛交通规划,全面提升岛内公路等级,力争贯通对外高等级公路。加快实现供水、供热、电网、燃气、水利、渔业等基础设施同规同网,推动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等实现共享。实施海岛居民收入富民行动计划,试点建设3个共同富裕示范渔村,打造“海韵南田”共同富裕示范带。

31.支持高塘岛加快建设省级海岛公园核心区,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打造海上“两山”转化示范样板。理顺花岙岛开发管理体制,持续推进生态岛礁修复与保护,加快发展海岛休闲旅游产业,支持创建国家级地质公园。推进现代农渔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三文鱼精品养殖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智慧+绿色+休闲”特色农渔业示范基地。畅通对外交通,力争G527国道连接线工程向高塘岛延伸,进一步提升岛内交通、渔港、水利、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功能。加大海岛乡村建设支持力度,推进海岛智慧政务服务,建设共同富裕示范村2个以上。

32.支持儒雅洋片区集约发展,科学编制下山移民新区建设规划,保障新区建设用地指标,加强学校、医院、菜场、居家养老等基础配套项目建设。强化政策保障,加大山区特色旅游扶持力度,着力打造“竹乡古村”特色旅游精品线路和全域旅游景区,切实增加农村农民经济收入。建立专项移民保障资金,加大移民就业帮扶力度。

33.推进偏远海岛、山区乡村差异化发展。推进市、县两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向海岛、山区保留村倾斜,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村、示范村等项目。深挖山区旅游开发项目,保护修复和活化利用古驿道、古村落、旧建筑,打造山区影视拍摄外景基地。延伸农业产业链,鼓励外地及本地企业深度开发竹制产品,发展林下经济。协同推进宅基地整理、生态保护,完善生态利益补偿机制,加快山区群众向中心城镇、中心村转移步伐。

34.健全镇乡(街道)财政保障机制,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按照“主体化、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全面实施“乡财县管”,以规范化机制严控债务增量,以市场化方式托管存量债务,有效保障镇乡(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海岛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开展海岛发展用地模式探索创新,优先保障重大产业、旅游项目的用地、用岛、用林、用海。

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行动

35.打造“乐业象山”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升创业担保质效。“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创业实体1万家以上,带动就业2万人。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深化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推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持续扩面,完善“象山无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到2025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员劳动报酬年均增长6%左右,全社会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达62%。

36.推动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柔性流动。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推进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资本运营高效运作。推行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促进技术转移转化。

37.实施“半岛”系列人才引育计划,开展人才职称和技能自主评价改革,持续探索“人才银行”“人才保”等人才金融支持机制,推进人才领域数字化改革,建立“人才码”服务机制。加快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市、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方式。谋划推进象山科技大市场“一网一厅”建设,加快成果拍卖、技术交易等功能改造提升,建成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综合性技术交易平台。

38.探索出台数据管理办法,建立数据权属公开、共享、交易规则,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机制,推动设立数据要素服务交易平台。积极推进各部门间数据有序共享,推动融合应用和数字赋能,夯实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机制的数据基础。

39.落实推动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家庭为对象的征收体系,适度扩大教育、医疗、养老、幼育、住房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推动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试点工作,探索实施更多人才、补贴等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七、重点群体携手发展行动

40.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推广“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建成一批重点行业实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高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劳模工匠工作室。实施“半岛名家”计划,开展“半岛名师”“半岛名医”“半岛文化名家”工程,培育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社会事业人才。到2025年,象山县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7万,高技能人才总量6.5万;实现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化,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8%。

41.支持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对从事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富民产业的,给予小额贷款、品牌推广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到2025年,培育农创客1000名以上。

42.统筹设立电商专项资金,鼓励开展线上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等方式,发展电商经济。探索引进培育知名主播工作室、直播电商服务商和内容生产商,推动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43.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帮扶,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落实和完善减税降费、首贷户融资等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到2025年,象山县个体工商户达到4.5万户,小微企业达到2.5万家。

44.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医保信息系统等,完善数据比对筛查及预警机制,建设低收入群体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基础数据库,确保潜在救助对象“一个不漏”。

45.规范落实重病、重残对象单人户政策,根据省市安排推动低边家庭收入认定范围扩大至低保标准的2倍。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至18周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推进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和低收入群体政策性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困难人员大病医疗家庭支付封顶制。开展退役军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帮助解决退役军人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问题。探索低收入农户、困难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灵活用工新机制,公益性岗位保持在200个以上。

46.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到2025年,象山县低保标准提升到14000元/年以上,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达到3.2万元/年以上。1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家规范化的“残疾人之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占象山县救助资金2%以上。

47.畅通新市民群体融入通道,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完善积分应用平台和应用事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推动县域内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妥推进租售同权,完善落实积分入学政策,全面取消对新市民社会保险缴费地的限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就近就便入学,继续落实随迁子女“两免一补”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新市民子弟学校服务,逐步满足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随迁子女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率巩固在85%以上。

48.完善适应新型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在象山县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完善新市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落实符合条件的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报销范围,推动象山县建筑业及各类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八、城乡融合集成改革深化行动

49.全力推动撤县设区,有序推进撤镇(乡)设街道和撤村设居。深化亚运城市行动,实施城市公共品质提升八大行动,完善城市有机更新机制,联动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和新片区开发,加快建设大目湾青创社区,开展城市未来社区建设,打造山海相融的公园城市。加强小城市、中心镇和集镇建设,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农业强镇、旅游特色镇。到2025年,象山县城镇化率达到71.5%。

50.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有进有出、进出有序的城乡户口迁移落户制度。落实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带权进城”,以推行宅基地资格权权票制度为重点,探索以权养老、以权换房,促进农民“离山进城”“离岛进城”。

51.深化“三清三美”行动,深入推进“两线两村”建设,积极推进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加快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到2025年,累计建成县级精品线12条以上、县级精品培育线路20条以上、小集镇式中心村5个、县级共同富裕示范村45个以上、未来乡村10个以上。

52.实施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完善土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推广村庄经营、强村公司、镇村联建等发展方式,增强村集体“造血”能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养殖塘、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赋权、活权、保权,激活利用村内闲置资源,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强化村集体所有权权能,调整完善建设用地收益分配办法,提高村集体收入,增强二次分配能力。到2025年,象山县所有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50万元且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其中集体经济年收入100万元以上村达到80%。

53.稳慎推进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三权分置”改革,健全所有权行使、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流转等机制,构建宅基地政策、管理、利用、服务体系。创新实行宅基地资格权权票制度,拓展“户有所居”实现形式,建立宅基地精准管理、市场调节、高效利用机制,大幅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入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加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

54.支持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承包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有序流转,支持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形式组建土地合作社。加快林权调查确权登记颁证,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探索建立林木采伐和集体林地地役权管理制度,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权及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深化沿海滩涂产权制度改革,激活沿海滩涂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权能。

55.实施农村闲置资源激活计划,推进闲置农宅“E盘活”改革,构建闲置农宅信息发布、招商推荐、在线交易、精准监管和融资服务等全流程管理体系,建立资源一个库、招商一幅图、管理一张网,实现服务一键通达、管理一链智能、盘活高质高效,促进农户致富、集体增收、投资者增效。到2025年,力争激活乡村产业项目100个,盘活利用闲置农房10万平方米。

56.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公益用地认定机制,动态调整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到2025年,象山县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10%。

57.建立健全“两进两回”服务体系,设立工商资本下乡优先扶持目录,完善信息精准对接和项目精准服务机制,构建政府、村集体、工商资本三方共建合力,促进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有效在农村落地,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九、乡村产业振兴富民行动

58.统筹打造“3435”乡村产业体系,实施特色优势产业“亩均超万美元”行动,深化种子种苗工程,推进柑橘、梭子蟹、白鹅、大(小)黄鱼全链条提升发展。实施集聚平台构筑行动,统筹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县精致农业园区等,构建特色产业“圈”状发展格局。到2025年,象山县乡村产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柑橘、梭子蟹、白鹅、大(小)黄鱼4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10亿元,建成各类农业园区10个以上。

59.实施农业经营组织梯度培育计划,支持发展加工经营型、市场流通型、服务组织型、产业融合型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质量,开展数字农业、循环农业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深入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积极发展“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健全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机制,通过订单农业、技术服务、经营托管、土地入股等形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以上规范农民合作社达18家、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50家。

60.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积极开展市级数字农合联试点工作,搭建一个集“生产、供销、信用”于一体的在线服务平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建产业农合联,推动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立新型庄稼医院、特色产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功能平台。建立农渔业保险机制,提高支农金融、保险产品覆盖率。到2025年,建成省级产业农合联9个,省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7个,助农融资额达到5亿元。

61.深入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挖掘观光、休闲、节庆等多种功能,培育开发文旅、体旅、康旅、农旅等新业态,开发创意农业、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等项目,支持发展农家传统特色小吃。加快民宿主题化、品质化、数字化发展,提升发展乡村民宿经济及旅游产业样板区,推动乡村旅游由单一的“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复合型”转变。推动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打造电子商务专业村和特色农产品电商示范村15家。到2025年,建成省级休闲乡村和农家乐集聚村10个,打造乡村民宿集聚区5个、建成省级民宿50家。

62.落实宁波市百家单位结百村、百家企业扶百村计划,健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共同帮促的激励机制,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帮扶体系。

十、“象有善育”行动

63.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探索降低生育医疗费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延长妇女产假至158天等鼓励生育配套政策。

64.持续加强妇女职业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尤其是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求特别劳动保护的援助案件。

65.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建设,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日人流量超过5000人的公共场所全面设置母婴室。

66.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参照幼儿园经费补助方式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奖补。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区每千人不少于9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的标准。

67.加快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发展,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聚集优势,镇乡(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城镇“15分钟托幼圈”全面形成。

68.持续新(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镇乡(街道)建成2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9%以上,其中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巩固在90%左右,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十一、“象有优学”行动

69.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建设教育共同体,加快县域集团化办学,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教育共同体占比达80%,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70.进一步完善公民同招操作细则,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70%以上分配到县内初中。引进1所以上名校优质教育资源来象山县办学,新(改、扩)建中小学17所,实现县域内义务段学校全面建成省标准化学校。

71.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一业联管”,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自管,重点加强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收费的监测监管,明显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健全幼儿园、小学、初中课后校内托管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愿托尽托”。

72.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融通,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分之间转换机制。完成象山港技师学院创建,打造1所省市级名校、2个省市级高水平专业群及4家省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训基地)。

73.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中职院校与高职院校合作机制,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和普职学生相互转学通道,实现中职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达到65%以上。

十二、“象有健康”行动

74.推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和均衡布局,新创建1家三级乙等专科医院、1家二级甲等专科医院,象山县三级乙等医院达2家、二级甲等医院达2家,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5.5张,基本做到大病诊治不出县。

75.实施并大力推进“半岛名医”引育行动,重点引进一批能够带动品牌学科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的高端医疗卫生团队,加快培养医疗卫生青年技术骨干、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加快以重大疫情和传染病防控需求为导向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医防融合培训和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到2025年,柔性引进高端拔尖人才10人,引进高水平医疗卫生团队3个以上,象山名医突破50人。

76.纵深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强化医共体牵头医院的县域龙头和城乡纽带作用,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内涵,基层就诊率稳定在65%以上,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

77.加大外地高校专场招聘、本地医疗院校合作力度,推动卫生技术人员编制合理核定,扩大医护人员来源。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4.12人、4.5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5人。

78.实施健康促进行动,大力推进健共体建设。加强健康知识普及和疾病预防,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发展中医事业,加强以老年人群为重点的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管理,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8.5%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44%以上。

79.加强重大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精密智控、医防融合等体制机制,完善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加快推进县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县公共卫生管理中心以及P2实验室等项目建设,打造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三级储备库。

80.推进亚帆中心、沙排基地、全民健身中心、体育运动中心等项目建设,探索“公园绿地+体育”“廊道+体育”“商场+体育”等模式,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旧厂房、仓储用房、屋顶、地下室等闲置空间建设基层体育设施,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和农村“15分钟健身圈”。争办一批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培育一批运动休闲乡镇,持续开展“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计划。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1平方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5%。

十三、“象有颐养”行动

81.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8人。推动医康养融合发展,新建县康养联合体1个、乡康养联合体10个,实现康养联合体镇乡(街道)覆盖率60%以上,率先建成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82.争取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改革试点,扩大参保对象,多元独立筹资,基本落实管理科学、全面覆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83.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打造老年助餐体系,建成5A级镇乡(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家庭养老床位200张,引导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00户以上。

84.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切实保障老年人优待证优惠享受,建立以社区为主体、专业性社会组织为依托、志愿者参与为补充的老年人关爱体系。

85.争取老年人口红利开发试点,探索制定弹性退休、老龄雇佣奖励、非全日制雇佣等政策,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

十四、“象有安居”行动

86.落实“一县一策”房地产调控要求,健全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完善住房和用地供应机制,强化土地储备统筹管理和出让计划管理,优化新建住房供应结构,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和出让条件设置,确保房价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逐步下降。

87.发挥公租房“保基本”作用,完善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实现本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依申请“应保尽保”。采取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补贴等形式,努力解决无房新市民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

88.深化租赁市场试点,积极探索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用房。以开发园区、产业园区和小微企业园区为单元加强租赁住房配建,配套用地上限和配套建筑面积上限分别提至10%和15%。到2025年底,新增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5555套(间),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力争达11.1%。

十五、“象有保障”行动

89.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多缴费、长缴费的长效机制,大幅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缴费补助。到2025年,象山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2万人,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提高到400元。

90.落实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力争到2025年,参保总人数超过52万人,本地户籍参保率达99%以上。完善大病保险政策,试点推进慢性病医疗保险政策,健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91.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落实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

十六、“象有温暖”行动

92.贯彻执行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健全完善回报社会的褒奖机制,持续开展“象山慈善奖”评选,引导海内外象山籍人士、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积极投身慈善事业。推进慈善信托规范化运行,完善慈善信托备案登记,保障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

93.完善慈善捐赠激励政策,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实物捐赠同额抵税政策。积极争取慈善信托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94.加强行善载体建设,扩大“善行象山”慈善品牌影响力,发挥慈善行业组织作用,支持兴办社会公益实体,深化推进基层慈善“四大工程”。

95.依托互联网打造智慧慈善,应用好慈善信息平台。提高慈善事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和透明度。

十七、文明城市创建行动

96.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象山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研究,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深化“学共体”载体建设,完善中心组学习交叉交流、观摩巡听机制,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理论知识测试、“周二夜学”等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

97.深入开展“十团百堂”特色党课进基层等活动,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干部上讲台、上党课制度,做大做强微型党课、文艺党课、情景宣讲等品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到2025年,建成县级以上宣讲名师工作室5个、宣讲志愿者队伍20支。

98.挖掘利用王家谟烈士故居、殷夫故居、贺威圣烈士纪念馆等红色资源,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到2025年,争创1个以上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99.制定实施《象山县开展“促文明有礼、促整洁有序”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实施意见》,创建一批“品质小区”“文明楼道”,加强无障碍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高标准常态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到2025年,打造“品质小区”20个、文明楼道100个、“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10个,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覆盖率达60%以上。

100.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完善文明实践项目清单制,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作用,搭建“善行象山云课堂”等平台载体,深化百姓大讲台、百姓大舞台、百姓大擂台、百姓大篷车“四百”文明实践活动,进一步打通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宣传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象山县志愿服务的活跃人数占注册志愿者人数50%以上。

101.完善公民道德荣誉体系,擦亮“善行象山”品牌,推广实施“诚信指数测评”工作,探索建立“诚信卡”“道德模范卡”等模式,进一步充实礼遇激励项目库,健全道德模范礼遇关爱机制,推动形成“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氛围。

102.深化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就餐”“文明交通”等十种文明好习惯养成行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常态化人文素养评估体系,推动居民人文素养全面提升。到2025年,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95%,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

103.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技术工人服务体系,厚植勤劳致富、共同富裕的文化氛围。加强优秀工匠遴选评价,培育一批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新时代半岛工匠骨干队伍。到2025年,遴选培育半岛大工匠5名、半岛杰出工匠10名、半岛工匠50名、半岛青年工匠200名。

104.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推进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提炼核心文化要素。重点推进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突出石浦—东门渔文化核心区建设,推动渔港古城提升等一批项目建设。推进非遗小镇、非遗会客厅、非遗一条街、非遗广场、非遗体验基地等特色阵地创建。启动实施横湾沉船考古发掘和展示利用。

105.推进县图书馆、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加强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礼堂、城市书房(乡镇书吧)、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持续开展“艺+堂”“阅+堂”下基层活动,搭建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应用场景。到2025年,实现“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全覆盖。

106.深化实施艺术振兴乡村计划,全面推进全民阅读和“一人一艺”艺术普及工程,加大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到2025年,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5%,全民艺术普及综合参与率达85%。

107.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演艺经济、月光经济,探索发放文旅一卡通、文旅消费券,迭代升级石浦渔港古城等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海洋渔文化影响力,培育打造一批文旅消费新地标。到2025年,象山县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达14.4%。

十八、社会治理提升行动

108.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重点抓好县乡权责清单落实,推广全域党建联盟建设,深化人大代表督事制度,建强基层治理“四平台”,推进“基层治理一件事”改革,探索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完善县乡“双向考评”制度,加快构建县乡协同整体智治格局。到2025年,全面实现上下贯通条块联动、系统集成融合一体、整体智治高效协同。

109.推进乡村治理集成改革,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四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健全“一肩挑”后村(社区)治理机制,全面推行“书记账本”,推进“村民说事”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创建,推广“村民说事E说通”系统,建设乡村“E决策”应用场景,完善“乡贤参事”规范化体系化建设。全面做好新村组织建设和融合发展“后半篇”文章,加快村庄规划修编、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以及公共设施建设。到2025年,省级“善治村(社区)”达60%以上,市级“善治村(社区)”实现全覆盖,象山县“四治融合”综合示范村达30%以上。

110.深化“四社联动”协调互动机制,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推行“居民说事”“社区共治理事会”等多元参与模式,持续推进“红社领航”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点亮微心愿”等便民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积分管理机制,推广“时间银行”“锋领路路通”志愿服务模式。

111.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加快推动自助办、移动办向村(社区)延伸覆盖,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制度。推进“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深化镇村法律顾问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村级“三资”管理数字化应用系统,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优化乡村“清廉指数”评价体系,落实村级事务公开“阳光工程”,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到2025年,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数量翻一番,达到52个。到2025年,全面建成“15分钟村社办事圈”。

112.对接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县级信用评价结果与“天一分”的协同应用,做好平台延伸应用工作,补充归集公积金、水、电、气等特定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五内,拓展信易游、信易行、信易读等便民服务场景建设。推动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社会保险、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加强对高风险、低信用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到2025年,社会诚信度达96.3%,新增“信易+”社会应用场景3-5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关联度提高到90%。

113.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融入“基层治理四平台”等调解新模式,推进初信初访和一般性矛盾纠纷就地高效化解。推进县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访调诉裁一体化”长效机制建设,坚持边化解边推进体制机制建设,构建起“访调诉裁”相衔接、县镇村三级调处化解相贯通的统一体。健全律师、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常态化参与矛盾化解机制,提升“移动微法院”功能,提高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质量。到2025年,实现95%以上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在县域内就地化解,象山县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零增长,象山县律师万人比达2.2。

114.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依托“雪亮工程”“全息感知网络”,打造数据信息一体标注、基础要素一网智控、城区态势一图展示的精密智控平台,推动智安校园、智安单位、智安景区、智安小区建设。到2025年,实现校园等重点单位和行政村智能感知设施覆盖率100%。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机制,持续开展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到2025年,万人刑事发案数下降到40件以下。

115.健全消防、道路交通、渔业生产、危化品、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指数分级管理、闭环管控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新建危化品审查企业入园率达到100%,主要食品安全和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

116.以城区内涝、海上防台、山洪、地质灾害等领域为重点,实现多灾种、全灾链、数字化的综合监测预警。完善巨灾保险运行机制,发挥公共巨灾等灾害保险功能,提高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到2025年,避灾规范化建设率达90%,可视化率达100%。构建纵向衔接、横向支撑的县、镇、村三级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到2025 年,县级储备、多灾易灾乡镇、村储备面积分别达到1000 平方米、400平方米、40平方米,完成象山县应急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

117.全面提升燃气、道路地面、建筑工地、桥梁隧道、电梯等安全监测监管的预见性和精准度,加快城市运行各类风险隐患全面起底、上图入库,健全城市安全运行机制。

(来源: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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