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7:34:3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南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成功为武汉律师办理1件异地阅卷业务。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南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防疫工作部署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安全高效保障刑事案件异地律师的诉讼权利。
5月7日,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邓律师电话申请查阅我院办理的何某等人涉嫌利用网络信息实施犯罪案的案卷,并反映其执业地点处于疫情最为严重的武汉,异地流通手续和要求非常严格,希望检察机关可以提供帮助。案管中心分管院领导赵益群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迅速联系邓律师执业所在地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并详细指导邓律师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预约并上传相关资料,做好机要件邮寄的准备工作。经多次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联络沟通,5月11日,南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将刻录好的案件光盘(设置密码并严格密封)通过邮政机要通道寄送至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并出具委托函委托其查验手续材料、转交电子卷宗光盘。
5月18日,邓律师在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提交审核相关材料后,顺利拿到了电子卷宗光盘,在家门口就轻松实现了异地阅卷。邓律师通过电话向南县检察院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异地阅卷真的很方便,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我仅仅用了几分钟就拿到了电子卷宗光盘,非常感谢你们!”南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此次顺利完成该院首次跨省异地律师阅卷,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路”,今后,将继续优化便民措施,细致接待,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
【来源:南县检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