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08:03:46来源:法律常识
黄冈市检察院举行首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
5月28日,黄冈市检察院就李某、王某、邹某某因与某银行、霍某、胡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黄冈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官书云主持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新国,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张晓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主任何永东,黄冈师范学院副教授、黄冈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华,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部长、人民监督员卢佳应邀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总结了争议焦点。监督申请人陈述了申请检察监督的理由和依据,其他当事人发表了答辩意见。听证员对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随后,五位听证员召开闭门会议,形成了听证意见。复会后,听证员代表从事实和法律角度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和评议。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将作为依法办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此次听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争议焦点把握准确,双方当事人意见得到平等、充分的表达,听证员评议客观公正,到达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的预期效果。听证员黄新国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听证方式办理民事监督案件,使案件事实更加明了,法律关系更加清晰,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是值得推广的一种办案方式。
官书云在主持讲话中表示,检察听证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检察监督公信力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借力专家智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黄冈检察机关将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办案的一项工作机制,在羁押性必要审查、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监督等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大适用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竟成参加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