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4:52:39来源:法律常识
7月15日,大邑县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益路蓉行”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川王宫”公益诉讼案件跟进调查工作,就该案整改效果听取志愿者意见、建议,成都市检察院八部对口指导员额检察官和致公党成都市委法制服务委员会执行主任、金牛区总支党员、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杨东律师等参加会议及调查工作。
川王宫位于大邑县新场镇川王村5组虎跳河北侧,始建于明代,为纪念先秦蜀太守李冰而修建,占地面积2535平方米,由山门、川王殿、三清殿等组成。于2007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川王宫系木质结构,因地质灾害、自然风化和年久失修等原因,宫观建筑物从2014年起逐渐出现断裂、垮塌,文物建筑自身的安全隐患也严重威胁到参观者的人身安全。大邑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该案件线索并进行审查,通过公开听证向大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出检察建议,随后县文体旅局回复称,正积极进行整改、修缮。
公益诉讼志愿者们与检察官一同前往川王宫就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并在座谈会上作沟通交流。宋杨东表示,川王宫是历史续存给我们的瑰宝,保护好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从川王宫目前的情况来看,进行抢救性修缮与保护已经刻不容缓,建议检察机关从川王宫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川王宫修缮保护过程、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等方面加大检察力度,依法行使检察权,为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作为一名致公党党员、公益诉讼志愿者,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当好公益诉讼的“信息员”、“监督员”,致力为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积极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