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9:41:07来源:法律常识
这是一封来自被征收朋友的感谢信:
“我家的房子2016年遇到拆迁,但是补偿数额低,房屋测量不合理,信访维权也没有结果,后来通过网络咨询和朋友介绍找到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寻求帮助。史律师接受案件后,对我们所有问题都回复准确、及时,为我们答疑解惑,不厌其烦,直到我能听懂、了解为止。史律师在为我们整个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优秀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在此我们对史主任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案情简介
某村民在重庆市某村拥有两处房产,面积为427平方米,均为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法私有财产。2016年9月,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原告的两处房产均在征收范围内,镇政府对两处房产进行丈量,房产合计面积524平方米,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在10000元每平以上,但征收方对两处房屋仅补偿27万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因此村民一直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16年9月,在未经该村民同意且未经法院裁决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征收部门进行强制拆除,村民提起复议后,也没有结果。
史律师代理,胜诉!
房子被强制拆除后,村民不知所措,难道自己的房子就白白被拆了吗?老百姓就毫无办法吗?后来通过网络咨询和朋友介绍找到了史西宁主任,史主任了解情况后代理了案件,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并拿出多项证据,指出根据法律规定该村民可获得:
1、对其在石权村的两处房产“拆一还一”或按照市场价值补偿;
2、补偿一处房产房屋装修损失;
3、依法对院坝等附属设施及水、电、气等进行补偿;
4、申请已婚未育二孩优惠购房15平方米;
5、依法全额给付土地补偿费。
最终法院采纳了史律师的代理意见进行了判决,村民也拿回了自己应得的补偿。
史律师点评
史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大家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可以应对简单的问题,我们非常支持,但是遇到复杂的问题,千万要咨询专业的律师,切勿丧失维权的最佳时机,更不要坐以待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