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21:06:34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王庆主任律师
根据传的2020年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微博的声明内容,律师进行解读,帮助那些被违法裁员的40名医护人员,这40名医护人员,前阵子还在抗击疫情的前线,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律师,我们愿意帮助她们,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第一、经济裁员,程序违法
(一)根据保健院的说法,诊室数量减少,也就是业务压缩,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裁员。
(二)经济裁员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员工的意见,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全体员工,而不是私下通知,或者以什么所谓的末尾淘汰的方式处理。
没有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违法。
(三)裁员的方案需要向劳动部门报告,也就是备案。
没有向劳动部门报告,违法。
(一)通过声明可以看出来,40名医护人员都是合同到期了,因为疫情没有解除,而推迟了,所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再次以经济裁员的方式解除合同,违法。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2种:1、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情况属于工资收入低的员工;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以上的两条可以叠加计算,也就是双倍工资和赔偿金一起主张。
(一)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赔偿金按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通过妇幼保健院的声明,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分析,一次性裁减这么多的员工,明显就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