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23:05:07来源:法律常识
只因怀疑了别人,就要打人,这法理不容啊。11月13日,贺州钟山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因怀疑他人偷盗摩托车,而纠集众人围堵殴打可疑人员,并致对方多处骨折的案件。让人气愤不已的是,受害人还被推入池塘再被捞起来,昏迷在路边。
2016年10月28日,家住贺州钟山县的潘某听到屋外有响声,打开大门后看见莫某正在向小巷跑,便认为莫某偷摩托车,随后,潘某打电话叫来潘某二等六人。
【被告人 潘某二:抓到一个小偷叫我出去 我出去以后现场很混乱的,然后我就跟他们一起打了他。】
这七个人使用棍棒、鞋子对莫某进行殴打,并将莫某推入池塘后捞起。当民警接警赶来时,莫某已经躺在路边昏迷不醒。
【钟山县公安局石龙派出所 所长 胡小军:检查后发现有很多内在的伤,肋骨还有肩部很多地方都骨折了。】
莫某的伤势严重,潘某二等七人却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各自回家了,直到民警找上门来。
【 被告人 潘某二:当时不觉得,事后才觉得严重, 当时觉得就是普通抓小偷。】
法院审理查明,无证据证实被害人莫某存在过错。被告人潘某、潘某二等七人使用暴力手段,殴打莫某致其多处骨折。考虑到七名被告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莫某的全部经济损失6万6千元,取得谅解,钟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潘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 潘某二:我们遇见这种行为,理应把他抓住 把他交给派出所,不应该冲动来打人。】
只是怀疑,就叫来这么多人,对人家大打出手,就算真是小偷,也不该如此滥用私刑啊,您这样同样也犯法了。
贺州台记者:陶荣棕 通讯员:阳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