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3:42:07来源:法律常识
徐杨同志认真学习案件管理相关工作规定,做好案件受理、流程监控、统计工作、电子卷宗制作、律师接待、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业绩考评,在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21年共撰写业务数据分析12份,开展专项业务分析5次,负责的理论调研工作连续两年提交文章数量和转化率在两级院排名前列。
她加强对案件日常巡查工作,针对案件中存在的瑕疵和问题发出流程书面监控通知书和口头提示业务部门整改,助推司法规范化建设;
她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专项评查工作,组织评查员参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案件质量评查和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中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
她管理好电子卷宗扫描工作,对所受理的案件均在受理当日及时录入、报送、办理,并分流到办案部门,未出现一起延迟分流的案件,提高了工作效能,实现了“零差错”;
她耐心引导来访律师,及时做好系统登记,特别是对于无法来院阅卷的外地律师,她更是多次与他们进行电话沟通,详细告知互联网阅卷申请的操作流程,开启我院互联网阅卷的先河,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又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她在扣押款物专项检查工作中,也受到了人民监督员给予的高度评价。
作为新入额的员额检察官,徐杨同志成为本院未成年人办案组的一员。面对的新业务,她努力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主动要求参加省院举办的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提升办案水平。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挥主导作用,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复学帮助,对未成年被害人家庭亦做到引导教育、司法救助,徐杨同志努力构建联动保护机制,规范“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为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积极地贡献。
与公安机关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避免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对未成年被害人反复询问、补充询问造成二次心理创伤。
与案发地心理咨询中心专家团签署合作协议,对多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阴影,帮助其正确理解和看待伤害,学会保护自己。
对正值义务教育阶段却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走访其家庭、学校、教委,深入了解辍学原因,有的放矢,多措并举,向其监护人当面开展亲职教育,向学校了解情况、沟通复学,并向其赠送了学习课本和辅导资料。
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为经济本不宽裕的被害人家庭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