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7:47:16来源:法律常识
比如二审结束,你败诉了,你就想举报、投诉、控告法官或者相关办案人员,我之前还见过有想投诉书记员的……不仅为时尚早,而且风险极大,因为你的程序还没走完,至少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你的继续维权的措施,你还没有进行。这种情况下,你贸然去举报投诉原审的法官,是一件对你很容易造成不利影响的事。
一审一般是县区级法院、这种二审也只不过才到了地市级,你的举报投诉材料给谁?给中院吗?指望着法院内部启动再审程序吗,这个时候几乎不可能。给高院吗?你连再审申请书都没提交,你这种操作只能被当做不懂法的来处理,直接给你打发了。
你这种提前就把事闹大了,很有可能想给你启动再审的,也给你卡住了。说白了,根本不是时候,还没到那一步,而且这个阶段你怎么可能有充足的证据能达到举报一个法官的地步,而就算有地下事,也只可能是慢慢凸显。你过早轻举妄动就是给自己埋雷、拆自己的台,而且你程序能走却没走,也是容易以此来堵你的嘴。到时候真要四面楚歌,吃亏的还是自己,诉讼这种事,没到很后期,你还是低调些吧。
就算进行,在你至少有确切的可疑证据的情况下,也建议别早于再审申请审查的中期阶段。
(我是夏启航律师,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我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