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8:08:23来源:法律常识
在热恋期间的恋人往往都会给对方购买名贵的物品当做礼物送与对方,互相有赠与往来还好,往往是单方面一方不求回报的赠与另一方,一旦双方产生矛盾,并且不可挽回的地步之时,突然后悔当初送给对方各种礼物,想要在收回来,就很难了! 除非另一方愿意把你送给他(她)的返还给你,不过通常很难! 在这里,如果是一对理性恋爱的情侣,切记恋爱期间勿赠与对方高价礼物奢侈品,如果另一方很想要你给他(她)买某一样贵重礼物,你可以要对方跟你签署一份恋爱忠诚协议,写明你在恋爱期间赠送对方的礼物,一旦双方分手,对方无条件全部退还,双方签字后,保存每一次赠与对方的礼物的相关证明,对方承认是你赠送的证明,以免最后得不偿失! 当然大部分人在恋爱期间,是无条件信任另一方,陷进去不会计较任何付出,不懂得保护自己,从而在最后没有修成正果之时,损失惨重,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如果你是正在热恋期间的人,有幸看到我这篇文章,你也是物质经济付出的一方,留个心,保护好自己!
当然在我们谈对象期间,经济来往是最多的,这里主要有几类情况,有些甚至可能构成诈骗!
1: 某一方称自己家里出事,或者其它事需要一笔钱,找自己对象要钱帮忙或者借钱帮忙!这里往往热恋期间的另一方,经常忽略要对方写下欠条,并且没有通过银行转账或者转给对方提供的另一个账户,非自己对象账户! 在这里,律师提醒! 往往大部分死账,要不回来的现象就是出现在这里,这里另一方无非是打着恋爱的名义欺诈你金钱(这类情况的鉴定,需要你自行判断,如果不可避免遇上了,那就及时报案),要么就是确实有事,但是自己并没有经济条件偿还,并且最后还不愿意和你在一起,想把这笔债务给赖掉,这里,往往就需要你拿起法律武器,收集对方找你借款的聊天记录,提供转账记录,后续你找对方要债记录,对方承认债务,及时诉讼!
2:一方固定每周每月给另一方生活费等相关转账或者另一方时不时向你索要红包,索要钱,这里说明,所有转账记录,银行汇款记录,红包里没有备注一律只能当赠与,是没办法要回来的,有心人一定要在每笔转账红包里备注好是 给生活费,给买衣服钱(等干啥用途的钱),这些一旦日后发生分手情况,可以叫对方返还,不还可以起诉索要!
3:另一方有恶习,赌博,乱花钱,欠很多债务,乱贷款,并且把手伸向自己的对象,要自己对象替自己贷款,替自己还债,并且也不会打任何欠条,更有甚者还会偷偷拿对象身份信息,手机去贷款,去借钱,更极端的还能把自己对象钱转自己(这里已经涉嫌盗窃罪了,不能算民事经济纠纷了); 这里律师郑重提醒,以上情节,发现就赶紧分手,不要自己陷进去,我们已经接到很多类似情况,一方替另一方贷款,还债,负债累累,然后另一方屡教不改,还时而拿感情做挡箭牌,最后毫不犹豫的抛弃另一方,玩失踪! 这里一定要提醒,不要陷进去去给对方贷款,还钱! 如果感情真的很坚固,那就要对方写下欠条,以免最后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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