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4:07:4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网传浙江杭州一律师以“招聘助理”为由骚扰实习律师。
网传举报材料称,被举报人赵某江,男,现为京衡律师事务所(杭州)律师。2022年2月4日,赵某江在boss直聘上联系当事人,称需要招聘助理,约当事人于2月14日晚七点半在黄龙世纪广场的星巴克面试。当事人称,其提议在律所面试,赵某江坚持在星巴克。
网传举报材料中,当事人称,当晚到达星巴克后,赵某江没有面试,而是提议到外面走一走,并将其带到一条灯光昏暗的小路上。“突然,他毫无预兆地抱住我,脸还想凑过来,我当时直接被他吓懵了。”当事人称,其回过神后立马挣脱,并大声质问,跑开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到距离不足200米远的北山派出所报案。
6月7日,潇湘晨报记者拨打了前述举报材料中提供的赵某江电话,一名男子接听后称“不是(赵某江),打错了”,记者说明来意后,该男子表示“我不清楚”,并挂断电话。
7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在京衡律师事务所官网未查询到名为“赵某江”的律师。不过,该律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证实,赵某江确为律所的律师,记者提供的赵某江电话与其在律所登记的号码一致。此外,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网传情况,“这几天我也没看到过他”。网传信息显示,赵某江在该律所的职务为执行与资产处置部主任,刑事执行部主任。
6月7日下午,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已于6月初接到有关“赵某江骚扰实习律师”的举报信息,并转给了负责处理投诉信息的领导。(以上转自潇湘晨报)
曾经,刑法蔡雅奇老师发微博称收到一位女实习律师的来信:在跟律所主任独处时,遭到律所主任的骚扰。律所主任愿意送一束花当面道歉或者给2000块钱,以表示歉意。老师感叹:咱学法律的,真是太难了…
这已经不是蔡雅奇老师曝光的第一起律所性骚扰事件了,没有见光的还有多少?
曾经,有一位北京律师发布的招女助理启示和开出的条件,被很多律师嘲讽是要求做情人,甚至称其为律师行业“潜规则”,真是愧对律师二字。
2020年7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发布声明称:
经与该律师事务所以及李某本人调查核实,并与爆料人(微信首发人)、该求职者(受害人)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调查组已初步查明有关事实并已立案调查。
《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证法律正确实施,遵守职业道德。要知道,入职律师行业,都是要经过宣誓的。不能表面上公平正义、遵法守纪,私下里却是违法违规、鸡鸣狗盗吧?简直是害群之马!
遇到性骚扰,记住以下的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坚决告他们!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治安处罚法》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遇到性骚扰,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勇气是首要的。
1、要固定对方实施性骚扰行为的证据。现实中,性骚扰往往发生在四下无人的时候、相对隐蔽的空间,事后如果只有被骚扰一方的口述,骚扰者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否认。所以取得对方实施性骚扰行为的证据非常重要!
事实上,侵权人的事后自认是很有利的证据!此外,如今四处都有监控视频,尽量在监控场所跟骚扰人进行理论纠缠,案发后第一时间向其提出抗议、表达不满,拍照取证现场的痕迹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路人等第三人帮忙作证。
2、要固定受骚扰一方“不愿意”的证据。很多时候职场上的性骚扰行为人是领导、是长辈,被骚扰者碍于礼貌,拒绝得不够直接、明确。如果事发时你情我愿,事后再提出受到了骚扰,搞不好还会被反告侵害名誉权甚至敲诈勒索。所以,不愿意就必须大胆、直接、及时说出来,公开表达不满,以防落入维权不了反受控告的不利局面。
3、证据要尽可能地完整。这里的完整,不仅是要能完整反映事件发生的经过,还包括证据形式本身的完整。比如,不少性骚扰图文通过微信或手机端信息实施,受骚扰一方不能仅仅保留某一条或某几条信息来予以证实,而应当尽量把双方的全部沟通记录保留下来,以便证明整个事情经过。要记住,经过截断、删减的电子证据,其证明效力也会大大减弱。
最后,记住一点,发生性骚扰,错误不在你。你的纵容和怯懦,只会让对方胆子越来越大,觉得你好欺负而得寸进尺。这样,不仅害了自己,更会让其去害更多的人。
来源:烟语法明公众号综合网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