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21:44:25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增强减刑案件提请审查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意见,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2021年11月22日上午,山东省鲁中监狱三起提请减刑案件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安排专职检委孙晓慧、检察官助理徐唱通过本院视频法庭参与庭审,并诚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观摩、旁听和监督。
这是淄博城郊院建院以来首次在本院以“观摩庭”的形式远程参与的一次庭审。淄博市人大代表、山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崔冠军和淄博市政协委员、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鲍汝明对鲁中监狱服刑人员马某某、王某某、时某某减刑监督案件庭审进行全程观摩旁听,由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曹绪红和山东远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华伟担任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员的出庭工作进行监督。
庭审中,提请人鲁中监狱宣读提请减刑建议书、出示服刑人员改造表现、财产刑判项履行、狱内消费等相关证据,检察员对服刑人员进行讯问,服刑人员作了最后的当庭陈述,主要案件事实和庭审焦点得以明确:服刑人员马某某、王某某和时某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提请减刑,但系职务犯罪罪犯或涉黑犯罪犯,减刑幅度依法应当从严。
检察员认真审查提请减刑的实体条件和提请程序的合法性,并发表检察意见。其中,检察员对王某某提请减刑7个月提出异议。检察员认为,王某某在本次减刑周期内,多次因违规违纪被扣分,并受到高度戒备管理的处罚,且系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建议从严并缩短对其减刑的幅度。经过庭审,法庭采纳了检察员的意见,对王某某缩短减刑1个月,当庭裁定减刑6个月。
人民监督员认为:“以人民监督员的方式旁听庭审,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刑事执行工作的了解,能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作用。”其他旁听人员认为:“很高兴有机会观摩本次减刑监督案件的庭审,近距离观察检察关对减刑案件的审查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具体表现。”
淄博城郊院检察长李玉泉旁听了庭审,并表示采取“观摩庭”的方式有助于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公信,以公信护法治,不断提高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