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23:20:43来源:法律常识
各类博彩黑彩平台代理案件作为最近几年大量发生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这里讲一下这一类案件的一些专业法律知识。
一、认定“代理”的两个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对赌博网站代理的认定有明确规定:
①要在赌博平台上注册代理账号;
②要在该账号下设置有下级账号,即反映其名下发展的注册会员情况。
该条规定非常简单,但我们在办理案件中遇到的情况却复杂的多,例如:
①如何证明某个代理账户是犯罪嫌疑人注册和控制并使用的。
②如何证明下线代理的人数。代理自己拿家人朋友或他人身份证号注册玩家账号的问题、还有刷子对刷问题、还有僵尸账号问题等。
二、代理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三个条件。
我们律师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定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代理都构成开设赌场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行为人拥有赌博网站代理账号,要构成开设赌场罪,还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以营利为目的,即抽取一定的佣金返利。
②接受投注,赌客的赌资直接打入代理人的账户中,或由代理人代为上下分。
③不直接接受投注,而是为网站提供宣传链接,玩家通过这个链接注册进入后就可以直接参与投注,提供链接者按照进入链接参与的人头数或者赌资抽取一定的费用。
如何认定抽取佣金返水的金额问题是我们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要掌握的,这不只是关系到罪名是否成立的问题,还关系到被告人的合法财产问题。
三、代理构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案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相对提高了代理犯罪的量刑标准,在2021年3月1日之前的行为,适用旧的标准。代理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新的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标准主要是指:
(一)招揽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二)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三)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抽头渔利数额、利润分成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来源:百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