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23:23:01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8日讯 6月8日至6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今天济南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处理群众信访典型案例。济南的王某某因与他人产生纠纷被打断肋骨,后又遭另一人脚踹,因对“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提起申述。
基本案情
王某某今年63岁,与景某某的母亲有纠纷。一天,景某某与其男朋友高某找到王某某理论,双方理论完,各自离开后不久,高某追上王某某进行殴打,致王某某的肋骨六处骨折,景某某在高某打完王某某后,在王某某的腿部踢了一脚。公安机关对高某、景某某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某提起公诉,对景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申述处理
2020年4月3日,王某某到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接访人员发现,王某某的申诉材料不齐全,没有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等必需的材料,遂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王某某表示自己年龄较大,自身法律知识欠缺,不知道如何具写申请书,请律师代理需要一笔不菲的花费,会对自己生活造成很大负担。第十检察部工作人员当场联系了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律师服务室值班律师杨律师,帮助王某某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该案件。
杨律师从专业角度审查判断,认为景某某与高某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景某某的伤害行为与受害人轻伤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天桥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正确。本着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杨律师从情理和法理角度为王某某分析案件走向,并对其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意见建议,解开了王某某的心结。王某某决定不再申诉,一场矛盾纠纷被提前化解。
后来,王某某还专门打来电话,对检察院的细心服务和律师服务室律师的耐心帮助表示感谢。
闪电新闻记者 胡振华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