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1:23:38来源:法律常识
在生活中的一些交通事故,在发生的时候,其实都是有违反交通的情况,有的还是谁喝醉了酒开车,那么这种情况撞死人了,会不会直接判死刑?
网友咨询:
看了很多酒醉驾驶撞死人的案例,99%都只是判几年的有期刑,再有的,如果肇事者认罪态度好还可以减刑。
如此的判决实在对受害人非常不公,为什么在世的人坐牢几年后就可以有机会重新生活,而受害人就得自认倒霉与世长离,没有任何机会重来?
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戈振磊律师解答:
酒醉驾驶撞死人在量刑时即使有赔偿也要被判实刑,而一般交通肇事在赔偿后可以判缓刑,这已经突出了对酒驾的从重处罚。
且酒醉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到醉是故意的行为,但是饮酒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驾驶中的过失行为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为此酒醉驾驶撞死人只是过失犯罪,属于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只是一个加重的情节。
但是这里存在法条竞合的问题,即酒醉驾驶撞死人构成犯罪,可能涉及2个罪名,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该2罪只能择一重罪判决,因交通肇事罪量刑比较中,就以交通肇事罪判决。
当然了,交通事故中,也有故意杀人的,这要看肇事者的主观因素,目的等。
戈振磊律师解析:
醉驾撞死人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1、肇事方赔偿
肇事方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2、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履行了赔偿义务后,可在相应的诉讼时效内向相关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 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浙江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本着遵法,务实,高效,尽责的理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