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6:39:31来源:法律常识
4月15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王哥庄法庭联合王哥庄司法所、王哥庄街道某社区居委会、驻村律师等,对涉及某社区征地青苗补偿的6起案件进行了集中调解,促成6户村民与两原告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一批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
6起案件的被告均为某社区居民。2004年,六户村民将自家口粮地转包给两原告种植茶叶。承包期内,部分涉案土地被征收,涉案土地补偿款、青苗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拨付给村委会集中发放。因原、被告一直未能就青苗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分配方案达成一致,致使原告无法领取青苗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6起案件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原告诉至崂山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6起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均做了明确约定,应由原告领取。但考虑到被告生活负担较重,涉案口粮地被征收后无其他经济来源,若依法判决,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得知原告与部分被告有亲属关系,且原告愿意适当分配青苗款后,办案法官决定对6起案件进行集中调解。
4月15日,王哥庄法庭法官联合王哥庄司法所、社区居委会、驻村律师,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把6被告中家庭困难、情绪激动的人员作为重点调解对象,释法明理,讲明利弊,促使其带头表态,率先形成调解意见。其他被告也纷纷表示同意参照该比例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工作,6起征地补偿款纠纷尘埃落定。
崂山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走进群众、倾听诉求,从法律、社会、人情等多个角度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妥善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