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7:15:2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略阳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伤者赵某某为略阳县市政工程园林服务中心的一名环卫工人。2021年10月31日,王某某驾驶小型客车由略阳县城后沟向钢厂方向行驶,行至土产公司前路段时,由于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充分,车辆撞上赵某某用于装运垃圾的手推车后,手推车又将赵某某撞伤。随后,伤者被送往略阳县天津中医院住院治疗24天。肇事车辆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肇事方、保险公司、伤者三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受理案件后诉前调解中心立即介入,并于2022年9月20日组织第一次调解,保险公司与原告的法律援助律师到场,另外两被告均在宝鸡通过手机多元调解小程序远程参加视频调解,本次调解各方交换了意见,确定了争议的焦点,为背对背调解做好了铺垫。
后略阳疫情爆发,案件调解被迫搁置。待管控结束,诉调中心再次组织调解,因原、被告分处三地,故通过远程调解系统进行视频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书送达后,保险公司按时将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法院第一时间通知伤者领取,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
我们也呼吁大家不要从车窗丢弃废纸、塑料袋,这样的随手一丢可能会使在机动车道上打扫的环卫工人多增添一分危险。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关注他们的安全,看到他们在打扫卫生,驾驶人员应减缓车速、注意避让,文明行驶,使环卫工人在安全的环境里维护城市的干净美丽;对于环卫工人,相关部门也应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建议环卫工人工作时一定要穿戴反光衣帽,给环卫车辆安装醒目标志,并在工作地点设置反光标牌,在一个“容易被看见”的显眼环境中工作,才能保障他们的安全,尽可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作者:李雅雯
编辑:赵佳欣
责编:翟力强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