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7:39:38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法系列11:怀孕期间被辞退,是要双倍赔偿好,还是继续履行好?
怀孕期间,有个别的用人单位对孕妇就很不友好,甚至想借机辞退员工。
常用的手段包括:
1、调岗并且降薪,员工不同意就借机辞退。
2、故意不批请假,使员工没法正常产检。尤其是大龄孕妇,检查会更频繁。也有一部分孕妇,身体底子差,伴有其它疾病,在孕期的检查也会增加。单位故意不批假,在员工不能正常到岗时,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3、以学历造假、简历陈述不实为由劝退员工。用人单位在辞退前,会做详细的背调,如果发现简历部分存在虚假时,就会以此为由劝退员工,当孕妇不接受时,就借机辞退。
刘律师认为,虽然上述情况上用人单位常用手段,但通常都认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我们知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精神,违法辞退的后果是按2N的标准进行双倍赔偿。即假如是3年工龄,就是赔6个月工资。
但是刘律师提醒你,还有一个选择,就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在怀孕期间另外再找工作很难,而且由于被解除了劳动关系,生育津贴也无法拿到,此外产假最少是98天起,损失很大。而且很多地方,已经对产假的日期进一步延长了,有的地方是128天,甚至在北京等地区已经在实行158天的产假。照此计算,违法解除的2N,很难弥补产假的损失。
所以,除非是工龄很长,待遇很好,赔偿金算起来很多的情况,否则,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才是更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