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22:12:32来源:法律常识
看指导老师的陈词激昂、意气风发,听当事人的是非婆娑、真真假假,初入行的冲击,在实习律师向执业律师切换的阶段,不可谓不多。
经历了一年多的实习,我将遇到的部分问题加以罗列,希望能为刚”上车“的小伙伴提个醒。
一、接待当事人的注意事项
进入正题,虽然有特殊情况,但在其他民事案件委托人接待过程,老师的态度恍若两人,我也真的有学到。举两个常见案由的例子:
01
民间借贷
这类案件借贷过程细节一定要仔细询问,老师在接待一起借贷案件的时候,我负责记录。
老师问的问题有:
① 出借的本金是你自有资金吗?
② 你们之间是否有其他基础关系?比如因为合伙、买卖交易转为的借贷?
③ 利息是如何约定的?
④ 是否归还过本金或利息?如有归还了多少、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归还的?
⑤ 你是怎么将借款交付给对方的?
……
问这么细,主要是因为诉讼诚信,又以借贷案件易引发虚假诉讼。
02
婚姻家事案件
这类案件,由于当事人的自主意识和情绪化,会有不如实告知的情况。
因此,我们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要做好接待笔录,这样不但能够更好地了解案情,对当事人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执业风险的防范。
03
要有对案件的敏感度和办案经验
如果自己没有办理过类似案件,可能也不知道问什么,手足无措。所以,这个阶段,我们的工作主要是负责记录,多看、多听、多学。
此外,切记不要代替当事人在包括起诉状、笔录、申请书、告知书等诉讼文书上签名,接待当事人用词要慎重。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是先要保护好自己,首次接待笔录一定要做好!
二、立案阶段的注意事项
委托人确定委托代理之后,作为原告的话,就要准备案件立案材料。这个阶段,要多写、多学。模板只是辅助,因为右手要拿滑鼠。
01
了解案卷装卷要求
前期要准备好哪些委托手续,立案的时候也要用到。
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委托代理合同、律所函、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是必须材料。
切记,最好在这个时候就开票,整顿期懂的都懂。如果是普票,复印一份,将发票原件交给当事人的话,请委托人签名签收。
02
整理材料
整理好立案所需的诉讼文书、证据、委托手续等材料。
其中,起诉状、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至少准备3份,具体根据当事人数量准备份数,一般是立案庭一份,对方一份,我方一份。
有的时候,案件因前期立案已委托代理律师,但是本所内会有律师之间调剂合作或者与自己其他案件“撞庭”,需要更换委托。
如果更换,注意让当事人出具变更或解除委托代理人申请书。
03
确定立案和诉讼费交纳方式
如果确定需要出差去外地立案,最好先提前联系法院问清楚诉讼费交纳方式,是扫码、刷kǎ或者是只能交现金,确定后和当事人联系好届时安排支付。
还有,一定要询问如果是实习律师单独去立案,能否受理?需要携带律师的证件原件还是复印件?(你都实习了,你不跑腿谁跑腿?
此外,疫情问题成为立案的一个槽点,问清楚有无核酸要求,以免耽误立案。如果可以是网上立案,很多问题无需考虑。
04
确定管辖
实际上这是在前面拿到案件分析准备之后就要确定的事项,常见为协议管辖、级别管辖、基层法院受诉标的额上限等注意事项。
集中管辖常见为知产案件、涉外(含H./K、MO、TW);还有的地方中院会规定下属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审理婚姻家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甚至是在派出法庭。
三、庭审阶段注意事项
完成立案1-2周就可以联系法院是否分案,实在是因为有时候当事人会着急催问:“喂,那个XXX律师,我的案件怎么还没开庭?”
与当事人这边,可以向其解释法院的程序,自己这边,主要是安排工作计划,千万不要“撞庭”。
01
立案后多联系法官(助理/书记员)
收到开庭传票信息后,一是及时通知当事人,二是对在办案件排期。实习律师不能单独出庭,如果“撞庭”要抓紧协调解决。
特别注意:有的法院还会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如果出现当事人已经得知开庭时间而律师还不知道/没有及时告知的情况,此种情况势必会造成当事人对律师产生一定程度的不满,也与管理办法规定的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的精神不符。
补充一点,如果外地开庭,最好庭前再次联系法官确定能否如期开庭。因为经常可能遇到当事人一方送达问题被传票“放鸽子”,产生不必要的成本,如果当事人一起出庭的,除了加深矛盾情绪,还要和当事人解释。
02
切勿保存证据原件!
“律师最好不要留存当事人证据原件。”
我相信读文章的你听过不止百遍了。开庭需要证据原件的,一定要在开庭前及时通知当事人开庭当天提交,或者从当事人处领取。谨慎一点的做法是有个书面交接单,代理人接收了委托人哪些证据原件。
这有两个好处:一是责任明晰;二是委托人无法提供证据原件导致举证不利后果的,代理人即使遭遇投诉,也有凭证说明。如果有交接单,一般规范不要求装入案卷,建议自己用资料册保存。
当然如果证据材料比较少的,也可以由委托人直接在装卷的复印件上签名确认领回原件,具体操作方法随机应变。
庭审结束后,及时归还原件给当事人。如果有交接单的,一定要求对方签名确认,收回交接单原件。如果遗失,就另写一份,并且声明当事人手中的那份作废。有的当事人因为时间关系,委托别人来取走原件的,最好注明一下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并与委托人确定一下(V.X聊天记录轻易不要删)。
附:证据交接单参考模板
03
记录庭审笔录的重要性
有的法院不允许拍照庭审笔录,就算是允许拍,也是在开庭结束之后才能拍到。
所以开庭期间速记庭审笔录,除了装卷要求和庭后签名时进行比对之外,也是要就对方提出的观点和争议焦点,在庭审辩论环节“庭审制胜”,同时也方便自己庭后复盘案件。
记录要点:争议焦点、对方主张/抗辩关键点、预料之外的新内容等。
04
携带准备好的电子版诉讼资料
目前很多地方法院还未实行语音录入系统,因此开庭时最好带上诉讼文书、证据目录等电子版。书记员在庭审记录过程中都需要电子版,给书记员减负,与人方便,自己好过,也会对以后的沟通交流起到很好的铺垫作用。
尤其是证据目录内容多的案件和庭审当庭调查资料的案件,比如向法庭演示某些电子数据的获取步骤以及下载的数据资料,法院一般会要求刻制光盘或U盘提交,这个时候,现成的U盘就香了。
小伙伴自行批发啊,包里随时放几个,香上加香。我血泪亲历没有收回的U盘10个+。
05
立案后的变更
如果有当事人在立案之后途中出一些“幺蛾子”:“唉,那个xxx律师,有个事情我没说清楚,当时我借钱给xxx的时候和对方是约定了利息的,我有人证在场的……”
这就需要向法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请求申请证人出庭、提交新证据等情况,就变更事项再做一遍笔录。
起草好法律文书邮寄给办案法官之后,最好在开庭前电话联系法官确认是否收到相关材料,涉及诉讼费补交的,及时通知当事人补交。
06
有机会多发言锻炼
有的法官不允许实习律师在法庭上发表代理/辩论意见,不能进行举证质证;有的法官可能觉得实习律师确实需要锻炼,允许发言,但前提是老师要给你兜底。
我有时候就在想这个问题,每次上庭都当“人肉记录仪”,一年下来的话,搞不好自己独立出庭的时候讲话还紧张磕巴?但是要特别注意,实习管理规定是不可以的!
如果面试考核的时候被考官问到,要坚决地说“规定是不行的”。也可以委婉补充一些意见,“在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指导老师指导之下,可以适当的让实习律师宣读一些书面材料,也有利于实习律师的成长……” 反正能不说就不说吧。
07
慎用“代理人不清楚,庭后核实”
开庭前,与当事人做好沟通,保证能及时回答法官提问,对答如流的庭审效果实际上可以加强法官心证。
如确实遇到关键问题不清楚,要谨慎回答。不回答比乱回答好很多,实在不行,也可以申请当庭向当事人打电话进行核实。
有把握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这么操作,被当事人拆台的律师还少么?
最好是在庭后调解阶段,与当事人有个沟通。
四、庭后阶段
主要以提交书面代理词、庭后核实问题答复、通报委托人办理进展、调解等事项。庭审后及时根据庭审情况写代理词,并提交法院。
此阶段更重要的是自我总结,很多时候,我在总结的时候,会心跳加速、面红耳赤,总结复盘的意义和价值对于实习律师来说,痛并快乐着!个中滋味,自我体味。
01
庭后核实问题
如果是当事人问,“XX律师,这怎么回答有利呢?”切记,这是坑,不要帮当事人回答逃避法庭调查,更不能教当事人虚假陈述,这个就不细说了,懂的都懂。
02
庭后提交书面代理词
记录庭审笔录的好处知道了吧,而且装卷也需要代理词。唯有多练,无速成之法。
小贴士:请指导老师改,主动问老师要修订格式的改正版,对比自己的版本,面目全非面红耳赤+1。
03
及时将案件办理进度告知当事人
一般/特别授权都会代收法律文书,法院也通常直接寄给代理律师。收到裁判文书后,裁判文书原件最好给当事人,复印件也可以装卷,请当事人在复印件上签收一下即可。
04
沟通、聊天记录轻易不要清理删除
案件办完不算“尘归尘、土归土”,委托人反手一个投诉的案例,不胜枚举。
所以如果与当事人加了V.X的话,之前办理过程和当事人沟通记录、通知事项,最好保存足够长的时间。
05
借助力量
实习期间因为很多问题都是首次遇到,在穷尽自己的知识、搜索等能力后,要善于运用“律师交流群”、“实习律师培训群”等交流工具,集大家的智慧,看是否有帮助。
当然,请教本所指导老师和其他律师仍然是自己的首选。
五、写在最后
“成功不可以复制,但是失败可以避免。”
我们从实习律师到执业律师的转变和成长,“细节决定成败”发挥着亘古不变的真理作用,每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也都是从最初的实习律师一步步成长起来的。
因此作为行业的新人,我们实习律师应该不断地积累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和毅力。加油!搬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