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23:00:56来源:法律常识
“证照齐全的房屋,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喷满‘拆’字,室内财物被强制清到室外,一万多元的大铜门也被拆走。”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多位楼房业主向新京报记者反映,他们经过合法手续建成的房屋,正在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员“威胁”搬出,否则将强制拆除,并扬言对不配合搬迁的居民进行殴打。
对此,房屋所在辖区的盐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士回应新京报记者表示,该批楼房所在地块按照相关程序需要进行拆迁“前置”,拆迁完毕以后再作规划;喷涂“拆”字、清场行为应不是相关职能部门所为,建议业主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目前,多位居民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等待进一步处理。
证照齐全楼房被涂“拆”字,家中物品被清出
近日,家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的王立强(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多年前他在当地建起了一栋约300平方米的独栋楼房,该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产权为70年,证照齐全。本想着能让家人在此生活养老,万万没想到的是,近期时常遭遇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的骚扰。
王立强进一步向记者介绍,“近期,总有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昼伏夜出,在我家住房上涂上‘拆’字,乱砸砖头石块,还能看到不少电动车、汽车聚集而来,疑似社会闲散人员在周围游荡。我们虽然及时报警,但至今仍没有得到较为实质性的处理结果。”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周边几栋楼房外墙也都被涂上了大大的“拆”字。
另一位将此处房屋设为办公地点的何振文(化名)也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其于2017年8月4日租用了位于盐城市潘黄街道奋进路一栋独房屋,并签订了租房合同。该房屋有正规的不动产权证等手续,租期为“2017年8月4号至政府规划赔偿协议好为止”。但让何振文没想到的是,办公用房近日突然遭到了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的强行清场,“2021年11月26日下午5时许,几十个不明身份的人闯入我们的办公地点,两个小时内强行把屋内所有物品都搬到了屋外,上万元的铜门也被拆走,至今不知去向。当时,这伙人还对几位女同事进行言语类侮辱。”
据何振文回忆,当时他试图阻止这伙人的强行清场,对方立刻威胁要动手打人,“据我所知,这伙人的目的,就是想方设法让业主同意将房子交由他们拆除,感觉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我当时就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也赶到了事发现场。好好的房屋,被拆成这样,至今也没得到一个说法。”
尽管经常被这群人骚扰甚至发生冲突,但何振文、王立强等均向记者表示,截至目前,他们并不知晓这群人的身份,也没有其联系方式。
因拆迁“前置”、无法出具规划意见,不明身份人员代为清场?
据盐城市盐都区一位知情人士介绍,上述被莫名涂上“拆”字的楼房所在地块,东侧靠近巨帆路,西至奋进路,南临华龙路,北面靠近西城逸品小区,共有7栋,均为独栋房屋,单栋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算上楼间距及道路、绿化等面积,这些房屋所占地块面积约3000平方米。
“突如其来的强制清退及骚扰行为,令我们十分气愤,这相当于‘逼拆’。即便拆违建也得有个合法合规的程序,更何况我们的房子证照齐全。”据王立强介绍,自家楼房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新京报记者发现,王立强展示的房屋产权证并无问题。其他多位业主、租户以及当地知情人士均告诉记者,该批楼房确实是证照齐全。既然手续合法合规,为何会出现不明身份人员对业主及租户进行威胁甚至强制清退?
多位当事人分析后得出一个比较实际的遭遇强制清退的理由——为了不影响楼房对面一个回迁房项目规划,比如高度、面积等,当地需要统一拆迁,最后再做出规划。截至目前,这块地并没有正式公开出具任何规划意见,相关职能部门无法正式开展拆迁工作,所以便出现了一伙身份不明人员喷“拆”字等非法行为。“这伙人的目的就是想逼迫我们业主主动放弃这些证照齐全的房屋,交由他们处置。我们当然不能认同这种处理方式,无论什么理由让业主搬家腾房,都需要先出具合法手续,发放告知书说明情况,再根据各方意见进行洽谈或者谈判,绝不能由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直接强行闯入家门、强制腾退。”何振文如是说。
关于该批楼房所在地块将来可能的规划用途,12月28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了盐城市盐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初步了解,盐城市确有相关计划,该批楼房所在地块将来可能用于建设某地的安置房,按照程序需要进行拆迁“前置”,拆迁完毕以后再作规划,也就是说要净土规划,即将该地块上的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才可进行下一步规划。这也是当地需要先行拆迁的部分原因。一位业主向新京报记者倾诉:“因为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我们至今没有接到任何跟拆迁相关的正式通知文件,虽然多次到街道办问询、拨打政府热线,但均未得到明确信息。持续多时遭遇强拆骚扰,令我们的正常生活秩序混乱不堪。”
盐都区住建局:喷“拆”清场应不是职能部门所为,建议报警
据盐都区上述知情人士介绍,盐都区发生的此次事件,与之前某地因环境保护拆除证照齐全房屋大有不同,之前案例中至少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程序一步步提出或发出公告,最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实施拆迁。而盐都区发生的事件中,现场并没有出现较为正规合法的实施拆迁的主体,整个拆迁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12月23日,新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与上述楼房所在地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姓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就此事回应记者称:“上述地区的清场行为应该不属于相关职能部门所为,建议房主及时报警,交由警方调查处理。同时还可以联系上述楼房所在的盐都区潘黄街道办,由街道办负责处理相关问题。”
随后,新京报记者联系到盐都区副区长、潘黄街道办书记徐启楼,当记者问及上述楼房业主遭遇时,该负责人以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
12月23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联系盐都区公安分局潘黄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针对此事,需要报案人前来派出所进一步咨询,电话中无法说明具体情况。”
律师:有组织、有预谋强行清退涉嫌犯罪
近日,针对此事,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无论是什么单位或个人,都不能未经合法手续随意进入他人住宅进行清场类活动。”范辰律师认为,从目前掌握情况初步分析,上述建筑物虽然是业主自建并非购买,但如果证照齐全,一般就不会涉及违法建设问题,更谈不上拆违。
范辰律师表示,即便是因为重要公共利益需要进行腾退、清场,也必须经过合法程序,比如依法向业主和租户送达通知书、催告通知、限期拆除通知等,绝不允许直接强制清场。同时,根据业主提供的线索证据,进行清场的人员身份主体很可能也不合法,而且可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或涉嫌犯罪,建议业主和租户在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请求公安机关早日破案,及时制止相关违法行为。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多次与盐都区区委、区政府、盐都区潘黄街道办、兆泉社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联系,但截至发稿时,均未收到上述相关单位、负责人针对此事的进一步回应。对此,新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新京报记者 张建 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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