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04:28:18来源:法律常识
几乎所有刑事案件在律师接案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人)问我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律师,能不能让检察院不下批捕,不予起诉??
说实话,家属心情我们确实可以理解,但是刑事案件程序非同小可,不是开玩笑说,没有律师梦轻易承诺一个刑事案件辩护过程中能做到让公诉机关下不予起诉决定书,本质上就是很难很难……
公安机关决定开始刑事拘留起,这个时间就已经基本决定了你的刑事案件已经走上公诉程序了!剩下的无非就是程序怎么走,律师辩护过程中怎么去起作用。犯罪嫌疑人拘留最长37天后案件会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是否决定起诉,这是最基本的公诉流程,在这期间内由检察院决定是否下达批捕决定书或办理取保,但是很多当事人不清楚这个程序,所以来问的都是统一思想:没有批捕是不是就没事了??
回答:当然不是!检察院是否决定不批捕办理取保事对于某些案件性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才没有下达批捕而是同意申请取保,但是并不意味案件就“结案”了,这是两码事!取保候审期间公诉机关传唤审讯也要随传随到,不得随意离开取保候审所在地,案件后期送达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开庭前期取保候审结束,届时参加庭审宣告判决!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所争取的方向是罪轻辩护或无罪辩护,争取无罪或判缓,这就是为什么说刑事案件后果很严重,又只有律师能够介入,委托律师的必要性就在这里,其次还要考虑律师的经验,专业性,办案思路是否准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