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08:06:59来源:法律常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房屋时,买卖双方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为了避免买卖房屋产生纠纷,有些人会进行公证,那么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公证有没有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如何计算?接下来华律邀请黄连明律师为您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的双方私下进行公证,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要到依法设立的公证机关办理才有公证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1、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买房人需返还房屋自然升值部分,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
2、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全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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